龙池府发〔2022〕33号
龙池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池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村、镇级各部门: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龙池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龙池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龙池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镇火灾防控工作,全面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根据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7月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稳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安全稳工作和县政府关于火灾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落实全县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厉的手段、最严格的要求,深入排查全县消防安全风险,集中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预防和遏制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
按照《全县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重点治理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的自建房。要紧盯逐幢排查,建立基础台账,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整改问题隐患。
(二)集中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各村居、镇级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的要求,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商场市场、宾馆、餐饮、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养老院、幼儿园、医院等弱势群体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等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按照《全县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重点治理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的自建房。要紧盯逐幢排查,建立基础台账,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整改问题隐患。
(二)集中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认真落实《重庆市重大火灾隐患排查和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对新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全部挂牌督办,对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将严格依法处罚。对严重影响公众安全的,要责令停产停业。
(三)集中排查整治商场、市场、宾馆、餐饮、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职能部门要集中开展整治,重点整治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以店代库,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灯箱、广告牌等障碍物,营业期间违规进行室内装修、电气焊施工等问题。对隐患整改不力或逾期未改的单位,严厉依法查处。
(四)集中整治养老院、幼儿园、医院等弱势群体聚集场所火灾隐患。镇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行业主管和监管职能作用,重点整治场所设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等问题。要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要求,对养老院、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落实标准化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无行政许可、违规开办的幼儿园和医疗机构,镇有关部门要坚决依法取缔;对存在消防设施损坏、疏散通道封堵等严重隐患问题的,要采取强制措施。
(五)集中排查整治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按照秀消安委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部署要求,重点治理汽车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储配、供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
(六)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按照秀消安委关于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要求,督促辖区社会单位企业、行业场所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建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七)大力强化社会消防宣传培训。 组织镇党政机关、各部门、各村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拓宽培训渠道,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隐患排查。镇消防队全面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摸排整治“最不放心的区域、最不放心的场所、最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企业在本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落实好主体责任。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宇、谁负责”的原则,逐一填写隐患排查记录,将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问题等详细记录在案,排查人员签字备查。
(二)落实工作责任。镇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总体要求,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网格,细化网格内有关部门主管责任,并将责任明确到人。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问题,要逐个明确整改责任、责任人、整改方案及时限要求。
(三)按时整改到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持分类梳理,逐项解决。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火灾隐患,镇主管部门要下发整改竟见书,逐项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措施、时限、责任人; 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镇有关部门要按照“谁排查、谁验收”的原则,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按照整改时限,对社会单位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复查验收。
(四)搞好监管服务。镇应急办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同时,要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把执法和服务很好地结合起来;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要主动作为,积极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对社会单位的管理,督促火灾隐患按时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居、镇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准确把握火灾规律,制定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点、难点工作和重大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分管负责领导要靠前工作、检查督导,全力开展工作。
(二)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镇政府将定期召开联席会及村级干部会,分析研究本辖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强大的震慑力。镇应急办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规定》,建立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工作制度。
(三)强化监督,跟踪问效。要严格落实《重庆市重大火灾隐患排查和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扎实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抓好重点单位、敏感时段节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四)明确责任,严肃迫责。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在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特别是导致群死群伤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镇政府将依法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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