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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池镇党委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及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龙池镇党委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及人员编制规定(草案)》。
第二条 本规定作为龙池镇党委政府履行职责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龙池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聚焦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核心职能,构建党建统领、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基层治理格局。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相应体制机制,提升协调能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乡镇党委领导本乡镇党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
(二)服务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辖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做好产业发展、辖区企业、投融资环境、人才、创业创新等优化服务工作。积极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展生态特色产业,全面推进巴渝和美乡村建设,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农民增收。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三)优化公共服务。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实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服务事项向便民服务中心集中,保障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整合集中到位,办理权限到位。组织实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优化与村(居)民密切相关的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区教育、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落实就业创业、社保医保、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服务等相关领域的政策。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等各类活动。
(四)动员社会参与。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指导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组织和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各种社会力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实做强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网格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五)领导基层自治。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村委会(居委会)等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负责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自治整体水平。
(六)维护安全稳定。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抓好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负责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和抢险救灾。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区域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保障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宁。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根据以上职能,龙池镇统筹设置党政内设机构5个,事业机构5个。分别是:
(一)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和应急工作的统筹调度,履行机关日常政务、文秘、督办、保密、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负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和指挥。负责统筹协调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四板块工作,健全综合指挥运行管理机制,做好平台事件分析研判、协同流转、交办处置等工作。承担本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日常工作。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承担党风廉政、组织人事、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等职责,负责乡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日常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辖区经济发展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公路管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发展与管理等职责。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加强本级财政管理,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四)民生服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联、退役军人、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市场监管、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管理等职责。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六)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推进本乡镇“最多跑一次”改革。负责进入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受理、办理。负责便民服务办事窗口的日常管理与运行保障,指导辖区内村(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负责便民服务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承担相关公共服务事务性工作。与民生服务办公室统筹运行。
(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统一行使乡镇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承接部门授权委托的各项行政执法事项,在上级有关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助配合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八)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承担辖区内文化、体育阵地建设工作,推动镇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态化开展活动。负责本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日常管理工作,统筹使用基层公共服务阵地资源,承担辖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项目培育和活动组织等职责,做好辖区理论学习、政策宣传、价值培育、移风易俗和丰富文化生活等工作。
(九)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承担辖区农林牧副渔等产业发展规划、服务与管理工作,协助落实招商引资、乡村振兴、重大项目、特色产业发展等工作,提升产业发展质量。
(十)园区服务中心。协调政府与企业间双向沟通,做好园区企业宣传推介和日常服务工作;协助入园企业做好企业招工信息的宣传和发布,建立入园企业用工需求档案信息库。做好企业党建工作,支持和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第五条 龙池镇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具体工作由党的建设办公室承担。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按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的建设办公室明确1至2名群团服务岗位承担。
第六条 龙池镇机关行政编制38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2名,其中: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6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名,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2名,产业发展服务中心17名,园区服务中心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事业机构领导职数5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3名(空一收一)。
行政编制人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实行统筹使用、综合配置、分类管理。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职数按相关法规设置。
第七条 县级部门派驻龙池镇的机构人员纳入乡镇“一中心四板块”统一指挥协调,乡镇党委负责对县级部门派驻机构和人员开展工作考核,对干部任免提出意见。
第八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4年5月22日起施行
一、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纪律检查、宣传、统战、法治、武装、民宗侨台、群团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负责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党务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机关事务、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其他日常工作。
办公室负责人:覃亦欣(四级主任科员)
协助:周清华(四级调研员)协助驻村工作
杨胜华(四级调研员)协助驻村工作
田卫东(一级主任科员)协助驻村工作
工作人员:田杰、陈洲、陶俊州
机关驾驶员:吴启兵、张永志
临聘驾驶员:唐明亮、田亮、白文斌、田启浪、白伟、王冲
1.工会工作主要职责: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文体、生活等各项工会活动,负责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协调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帮助特困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
负责人:田维莉(一级主任科员)
2.妇联工作主要职责:负责抓好妇联组织建设,指导村(社区)妇联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妇女开展培训,普及科技、环境保护、妇幼卫生保健等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负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心(留守)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提高(留守)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
负责人:鞠珍
3.团委工作主要职责:负责对团员和青年的教育和管理,依法维护团员和青年的合法权益,严肃团的纪律,负责团组织建设,组织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活动。
负责人:易大洋(选调生)
二、党的建设板块
党建办公室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基层党建、群团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田甜(四级主任科员)
三、经济发展板块
(挂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办公室、项目办公室)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经济发展方针政策,编制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经营管理、乡村振兴、发展农村电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负责本辖区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设计、预算、评审、招标、验收、审计和日常监管工作,及资料收集、进度统计等工作。
办公室负责人:张念(三级主任科员)
工作人员:张意、李敏、田小妹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城乡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等职责;负责农房建设等项目的审核、审批(转报)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农业生态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农房安全、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集镇市容市貌、市政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工作;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人防、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承担其他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管理职责。
办公室主任:杨林(三级主任科员)
工作人员:张维军(一级主任科员)、杨勇、简永福、钟勇(临聘人员)
财政办公室职责
主要职责:贯彻财经方针政策,执行财政法规、财经制度,指导监督辖区内单位财务活动;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债权债务、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保值增值、政府采购等工作;协调税务等部门组织财政收入;承担其他财政财务管理职责。
办公室负责人:陈吉万(一级主任科员)
工作人员:刘亚(一级主任科员)、余小惠(一级主任科员)、吴浩宇(一级科员)
四、民生服务板块
(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老龄事业、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职责;负责城乡低保、养老五保、老龄和残疾人事业、防灾减灾、救灾救助、殡葬管理等工作;负责村居委自治组织建设、村(社区)公益性阵地建设等工作;承担其他民政和社会事务管理职责。
办公室负责人:王思淇(三级主任科员)
工作人员:黄慧(一级主任科员)、余秀华(一级主任科员)、袁华(二级主任科员)、余祖江(一级科员)
计生工作主要职责: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计划工作,负责为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婚前保健与医学检查、办理计生服务相关证件等工作。
负责人:吴亚飞
五、平安法治板块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职责
主要职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乡镇政府承担的各项行政执法权;协调、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及派驻机构开展其他领域的联合执法。
办公室负责人:何福坪
工作人员:陈明发
平安建设办公室职责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平安建设、防范和处理邪教方针政策;负责社会平安创建、法治创建,指导村居开展社会平安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反邪教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禁毒、扫黑除恶和法治教育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发治安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宣传贯彻信访稳定等方针政策,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工作,办理群众举报事项,负责上级有关部门置办结果及领导交办事项。
办公室负责人:吴毅杰
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协助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消防等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事故调查、情况分析等工作;承担其他应急管理职责。
办公室负责人:田佳未
工作人员:郭忠明、胡艳、陈明发
临聘人员:唐明亮、田亮、白文斌、田启浪、白伟、罗胜文、杨盟、刘波、魏家良、向海、王冲、罗林峰
办公地址:秀山县龙池镇龙潭坝路14号
联系电话:023-76623008
办公时间:
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无午休时间);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9∶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无午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