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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41009138743L/2024-0003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 2024-10-09
  • [ 发布日期 ]
  • 2024-10-09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洪安镇
  • [ 有性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洪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4-10-09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管理本辖区内公共事务,创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发展空间和便捷服务,重点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辖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乡镇政府承担的各项行政执法权;协调、配合县级有关单位及派驻机构开展其他领域的联合执法。

2.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集中行使乡镇依法承担和单位授权或委托的各项行政执法权,制止、打击各类行政违法行为,协助、配合县级有关单位及其派驻机构开展联合执法。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89.12万元,支出总计89.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1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单位与部门合并编报决算,按照市财政局要求,2023年度独立编报决算,故与上年对比增长100.00%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8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1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单位与部门合并编报决算,按照市财政局要求,2023年度独立编报决算,故与上年对比增长100.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12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8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1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单位与部门合并编报决算,按照市财政局要求,2023年度独立编报决算,故与上年对比增长100.00%其中:基本支出89.12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9.1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9.1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单位与部门合并编报决算,按照市财政局要求,2023年度独立编报决算,故与上年对比增长1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1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单位与部门合并编报决算,按照市财政局要求,2023年度独立编报决算,故与上年对比增长10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96万元,下降15.9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1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单位与部门合并编报决算,按照市财政局要求,2023年度独立编报决算,故与上年对比增长10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06万元,下降16.0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00万元,占10.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0万元,下降15.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4.16万元,占4.6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3城乡社区支出69.79万元,占78.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8万元,下降17.6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6.17万元,占6.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5.8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0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单位与部门合并编报决算,按照市财政局要求,2023年度独立编报决算,故与上年对比增长100.00%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8.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单位与部门合并编报决算,按照市财政局要求,2023年度独立编报决算,故与上年对比增长100.00%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通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洪安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未单列“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洪安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未单列“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二级单位,未列支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单位与部门合并编报决算,按照市财政局要求,2023年度独立编报决算,故与上年对比增长100.00%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0个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0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彭瑾1399698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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