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依法参与城区建设和管理,协助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城市防灾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扫黑除恶工作力度,降低各类案件发生率,为群众提供安居乐业的良好社会环境。落实人口计划指标,加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工作,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外来人口管理、青少年教育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民事调解等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综合办事机构8个: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1个: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其他办公室4个:人大工委办公室、政协工委办公室、纪工委办公室、妇联办公室。事业中心站所6个: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26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62.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6.11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81.3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81.3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268.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3.1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9.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5万元,农林水支出769.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4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81.3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52.5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 28.8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68.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8.55万元,比2021年减少18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1.78万元,比2021年减少152.54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减少;项目支出 1856.77万元,比2021年减少28.83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抚恤、城镇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减少。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相关预算。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37.55万元,比2021年减少0.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支出;公务接待费3.05万元,比2021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减少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5万元,比2021年减少 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减少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17.95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一台公务车辆损坏,达到报废条件,2022年预计增加购置一台公务用车,但并未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46.78万元,比上年减少85.1万元,主要原因为差旅费大幅度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51.5万元、印刷费2.2万元、咨询费1.2万元、邮电费20.78万元、水电费5.6万元、劳务费0.8万元、差旅费0.3万元、会议费0.75万元、工会经费3.15万元、福利费7.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52万元、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9万元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42.3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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