膏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膏田镇2023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
《膏田镇2023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膏田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膏田镇2023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
根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方案》秀委农办发〔2022〕18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开发对象
主要用于我镇农村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公益性岗位开发。
二、资金来源
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51万元。
三、岗位设置、工作时间和补贴标准
下达我镇针对农村脱贫人口及易返贫致贫人口,开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31个(其中看护岗19个),每月工资不低于300元,工作时间不低于3个月。可开发全日制岗位和非全日制岗位,结合我镇实际,计划开发县乡村振兴局牵头的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6人,每村(居)设置1名道路环卫人员和1名河道环卫人员,每天工作时间不少于3小时,每月按时足额发放补贴。计划开发县民政局牵头的非全日制看护岗位19人,每天工作时间不少于3小时,每月按时足额发放补贴。
工资和补贴标准按照《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方案》规定执行,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工资95100元。
四、岗位开发条件
(一)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开发时间从2023年3月—2023年10月,共8个月。看护岗位开发时间从2023年3月—2023年12月,共10个月。
(二)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人员不能与其他公益性岗位同期重复享受。
(三)各单位不得聘用以下脱贫户在贫困人员公益性岗位 工作:村、社区专职干部和妇联主席、本土人才、个体工商户雇主、企业法人。在人员使用过程中要杜绝任人唯亲和因人设岗的现象。
(四)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70周岁以下。
(五)具有胜任该项工作能力的贫困残疾群众可以纳入招录范围。
五、职责要求
镇政府职责:公益性岗位管理,实行谁开发谁负责,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镇人民政府是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主体和用人单位,负责辖区内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工作人员招聘、工资发放以及岗位考核、监管等工作。严格人员招录,招聘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建立考勤、考核机制,注重过程监督,杜绝空岗、挂岗、冒名顶替等行为,确保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无弄虚作假情况,无挪用、虚报和冒领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资金情况发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人员离职或解聘,用人单位应与岗位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说明解除劳动合同原因,附解除劳动合同书,并从解除劳动合同后次月停发工资(不足一月按天数计算)。
村(居)职责:各村(居)按照公益性岗位开发有关要求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召开工作会议进行评议,落实好公示公开制度,签订劳动合同,将开发人员花名册和职责范围划分报镇扶贫攻坚办备案,同时加强公益性岗位工作管理,做好公益性岗位考勤,全面监督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协助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工作,严禁出现空岗、挂岗、冒名顶替等行为,确保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无弄虚作假情况,杜绝虚报和冒领公益性岗位资金情况发生。
岗位人员职责:岗位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要求,每天按时完成划分区域工作任务,服从镇、村两级监督管理,并完成村(居)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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