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
[ 索引号 ] | 115002410091389544/2022-00012 | [ 发文字号 ] | 大溪府发〔2022〕17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大溪乡 | ||
[ 成文日期 ] | 2022-03-21 | [ 发布日期 ] | 2022-03-22 |
大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溪乡2022年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溪乡2022年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乡级各部门:
《大溪乡2022年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大溪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大溪乡2022年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我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根据《关于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秀山府办〔2022〕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专项行动重要意义
此次专项行动,是中央和地方财政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财经纪律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实践,是建设廉洁政府、提升财政效能的重要保障。各科室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领会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是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的重大举措。要以强化纪律意识、严明纪律规矩、筑牢底线思维为目标,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二、组织机构
成立大溪乡2022年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任廷波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白武国 党委副书记
王先伟 纪委书记
成 员:蔡其国 人大办主任
吴绍明 纪委副书记
郝才阳 财政办主任
杨函林 规建办负责人
赵德娇 经发办负责人
罗军贺 党政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政办,白武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郝才阳、郝洪芳同志负责相关资料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对2022年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等。
三、时间安排
全乡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至7月5日。
四、工作目标
坚持以查促改,按照财经纪律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加强基层“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和资产管理,进一步强化债务约束。坚持问题导向,查处整治一批重点突出问题,通报问责一批典型案例,迅速遏止财经纪律松弛的态势,严肃纪律,立行立改。在此基础上,研究完善一批制度办法,建立健全长效约束机制。力争用一到两年时间,实现财经秩序根本性好转,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绝不让财经纪律当“稻草人”。
五、工作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聚焦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府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等六项重点任务,重点整治2020年以来的违规问题。
(一)坚决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促进宏观经济稳定发展。严肃查处财政收入不真实、不合规,违规下达收入目标任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征收“过头税费”,违规以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返还政策等问题,并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巩固整治财政收入虚假问题专项行动成果。
(二)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重点整治违规兴建楼堂馆所,挪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超出财政承受能力新出台政策、新上项目,铺张浪费举办会议、培训、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违规发放津补贴,未及时收回和统筹安排结转结余资金,拖欠工程款,不兑现符合国家政策的招商引资承诺,安排区域性补贴造成市场割裂、重复投资建设等问题。
(三)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优先顺序,确保相关民生和工资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全面清查年初预算未足额安排“三保”支出,执行中未优先安排“三保”支出,拖欠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三保”政策违规提标扩面等问题。
(四)着力提升国库管理水平,进一步严格收支执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坚决清理虚列支出,延压坐支收入,违规列支暂付款,违规出借库款及财政专户资金,收支分类科目混用,违规设立银行账户、财政账户、共管账户,违规将国库资金调入财政专户,违规使用过渡户调节收支,违规要求代理银行延期清算并长期垫付资金,以及通过不合理条件限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内外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等问题。
(五)不断推动资产管理规范化,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加强资产出租、投资、处置管理。全面纠正闲置或对外出租与租入并存,违规购置、处置资产,未履行审批程序出租资产、对外投资及处置资产,未按规定上缴或不及时上缴资产处置收入,资产账实不符、未按规定登记入账,已使用的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等问题。
(六)继续保持地方政府债务监管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新增隐性债务,通过拖欠工程款、不合规开展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向社会公众高息融资等方式新增隐性债务,存量隐性债务化解不实、违规少报漏报,专项债务资金闲置浪费以及违规用于经常性支出、楼堂馆所、形象工程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等问题。
六、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时间为2022年3月到7月。在7月5日前,完成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问责通报、总结报告等阶段性工作,并同步着手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具体安排如下:
(一)制定专项行动方案。2022年3月21日前,对照六个方面重点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及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社会监督等有关方面发现的问题,研究确定本单位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印发执行。
(二)开展自查自纠。2022年3月31日前,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自纠结果、问题清单及专项报告报送县财政局专项工作小组。对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有关方面移交线索逐一检查,对查处问题实行清单制管理,逐项整改销号。
(三)定期评估报告行动成效及影响。在制定方案、自查自纠、复查等每个工作阶段结束后5日内,向县财政局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同时,定期评估工作成效和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等,将有关情况报送县财政局。
(四)报告专项行动情况。2022年6月20日前,向县财政局牵头科室报送专项行动分领域报告及工作台账。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对专项行动重大意义的认识;二是专项行动的具体安排部署和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查处的各类问题、追责问责和案例通报情况;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情况;五是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六是相关意见或建议;七是下一步工作安排。
(五)完善制度办法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专项行动查处问题,持续完善一批规范管理、推进改革、优化机制的政策制度。对本单位没有管理权限的事项,要将政策建议逐级汇总上报至有管理权限的部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更好形成工作合力。做好专项行动是全镇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也要提高政治站位,系统谋划、周密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研究工作举措,把握时间节点,扭住关键环节强力推进。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动,做好各阶段的工作衔接。
(二)坚持积极稳妥,平稳有序开展工作。要加强统筹协调,既要及时跟踪监测、分析研判,又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处置。把握好工作尺度和节奏,坚决防止政策执行简单机械,切忌采取“一刀切”、运动式措施,避免对宏观经济和财政运行造成不利影响。对重要事项、可能发生的重大舆情要及时按程序报告和处置,确保工作如期完成。
(三)结合本单位实际,聚焦重点精准发力。专项行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甄别管理漏洞、制度短板,立足当下改和长久立,提出实务管用措施,推动重点问题解决,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不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