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干部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困难就业人员等充分就业,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我乡定向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禁毒协管员(1名)
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现实表现良好。
②善于做群众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为人处世公道正派,热爱农村工作,愿意为群众服务。
③有一定文字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熟练。
2.公共卫生保洁员(2名)
①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及工作责任心。
②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③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招聘岗位条件:
1.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我市农村脱贫人口。
3.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
4.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
5.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6.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7.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
8.登记失业的戒毒康复人员。
9.登记失业的去产能企业职工。
10.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
本人未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信息,未在私人企事业单位上班。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招聘人数
我乡共定向招聘公益岗位人员全日制1名(禁毒协管员,用于协助岑溪乡平安建设办禁毒相关工作),非全日制2名(公共卫生保洁员,贵阳村委会1名,和平村1名)。
三、选拔方式及流程
1.以上符合人员可带上相应的证件在村居委会和岑溪乡人民政府自主报名。
2.村委会和岑溪乡人民政府按照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向乡党委推举通过审核的人员。
四、公示
乡党委将拟录用的公益岗位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审查,合格后,在政府公开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凡被举报不符合选拔条件并被查实的不予录用。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乡政府与符合条件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六、薪资待遇
从2023年9月1日起执行全日制公益性人员补贴2000元/月,非全日制公益性人员补贴1040元/月。
本《公告》由岑溪乡社保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乡党委集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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