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岑溪乡人民政府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职能职责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岑溪乡主要职责:
(一)基本职能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动乡村振兴、创造美好生活,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二)职能转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三)强化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
(四)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突出产业引导,科学编制乡村振兴等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五)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六)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平安乡镇建设,建立和完善现代乡(镇)村治理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七)强化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消防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八)扩大服务管理权限。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承接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农业发展等方面服务管理职能。
(九)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厘清行政执法清单,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具体执法交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建立与县级执法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保障体系。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乡镇综合办事机构设置
1.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机构编制、机要保密、督促检查、民宗侨台、精神文明建设、网络信息安全等工作;负责武装工作;负责应急协调、公共服务等统筹管理;负责法治、文秘、档案、党务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机关事务、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其他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农环办公室)。主要职责:宣传贯彻经济发展方针政策,编制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农民负担监督减负、土地承包经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节能减排、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依法管理工业企业和第三产业,指导企业生产经营、技术改造、技术培训;指导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生产;承担其他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管理职责。
3.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负责城乡低保、养老五保、老龄和残疾人事业、防灾减灾、救灾救助、殡葬管理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劳动维权、劳务培训、医疗保障等管理;负责义务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教育和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村居委自治组织建设、村社区公益性阵地建设等工作;承担其他民政和社会事务管理职责。
4.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平安建设、防范和处理邪教、信访稳定等方针政策;负责社会平安创建、法治创建,指导村居开展社会平安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反邪教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禁毒、扫黑除恶和法治教育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发治安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5.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村镇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村镇规划编制实施,辖区内生产建设、公共设施、农房建设等项目的审核、审批(转报)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农业生态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农房安全、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集镇市容市貌、市政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人防、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承担其他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管理职责。
6.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财经方针政策,执行财政法规、财经制度,指导监督辖区内单位财务活动;负责本级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债权债务、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保值增值、政府采购等工作;协调税务等部门组织财政收入;承担其他财政财务管理职责。
7.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负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等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事故调查、情况分析等工作;承担其他应急管理职责。
8.扶贫办公室(项目办公室):主要负责: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负责基本建设、扶贫开发、乡村旅游等项目的规划申报、建设管理。
(二)乡镇事业单位设置
1.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农技、农机、畜牧、水利水产等方面的技术推广、信息服务、水土保持、灾害防治、土地规模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综合服务等工作。
2.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文化体育阵地建设,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文化交流、全民健身活动,组织辖区内文艺培训等;规范农家乐和文娱活动等旅游场所、旅游设施、旅游项目的经营服务;统筹旅游市场秩序,协调旅游执法管理,调处涉旅投诉纠纷,营造诚信经营、文明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指导旅游项目、旅游产品开发等工作。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职责:承担就业、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劳动和社会保障、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保救济、医疗保障服务等社会保障相关具体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负责做好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工作,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岑溪乡收入总计3854.71 万元,支出总计3308.83万元,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03万元、增长 0.06%,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等扶贫项目持续投入,人员经费调标及脱贫攻坚工作等经费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3854.71 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549.64万元,增长16.63%,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等扶贫项目投入大,人员经费调标及脱贫攻坚工作等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4.61万元,占54.8;政府性基金收入15.72万,占0.4%;其他收入726.68 万元,占18.85%。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997.69万元。
3.支出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3308.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03万元,增长0.06%,其中:基本支出517.24万元,占15.6% ;项目支出2791.59万元,占84.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标,扶贫资金大量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完善和贫困对象户的生活保障性投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14.61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8.01万元,减少1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778.32万元,增长58.24 %。
2.支出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183.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7.22万元,增长38.8%,具体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5.7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8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12.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9.53万元,农林水支出870.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有所提高;二是针对贫困户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加大了产业帮扶、医疗、就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三是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扶贫产业项目及配套设施的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2万元,同比增长0.6%。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万元,下降 12.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不再另设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是上级部门调研和社会企业考察捐赠等公务接待用餐开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93万元,主要用于政策宣传、项目检查验收、上级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3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主要用于办公费、职工伙食开支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 %,主要原因是办公开支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加工厂加工设备及产业基地种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多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公开公告制度、公开相关扶贫政策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安排情况,对实施项目组织验收。从解决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方面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建卡扶贫政策、饮水安全政策。同时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为群众出行、生产生活提供便利条件。实施产业发展项目,建立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户家庭致富增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662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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