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为推进我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步伐,根据县农环治理办《关于印发在全县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上关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县鼓励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的有关法规、政策,大力推进我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处置试点工作,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垃圾转运处理量,降低对空气和水源的污染,创造宜居的美丽岑溪。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岑溪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彭 丹
副组长: 吴仕清
成 员: 党政办负责人、农服中心负责人、财政办负责人、农环办负责人、经发办负责人、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人、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
岑溪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农村环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吴仕清同志兼任,杨菁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工作目标及主要内容
学习借鉴浙江金华市的先进经验,根据“分类处理、源头减量、资源再利用”的要求,实行“二次五分法、初分奖励法、就 地资源化、回收市场化”工作模式“通过合理布局宣传教育设施,按标准配置垃圾分类桶、分类运输车辆,选聘分拣员,结合“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强化工作落实,细化考核评比,积极推进新桥、两河口、和平3个沿线公路村委会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试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为下一步全范围推广打下坚实基础。
(一)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建设工程,逐步建立起“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将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列入乡农村垃圾治理年度考核内容,从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工作成效、长效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作为年终评优评先以及经费拨付的依据。
(二)设备设施配置。要按标准要求合理布局宣传教育设施,合理配置分类垃圾桶、果皮箱、环卫配套作业工具,完善分类运输车、垃圾转运车等环卫作业设施设备。每户配备1对30L垃圾桶
(三)健全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稳定的垃圾分类队伍、保洁队伍、清运队伍,配齐保洁员和分拣员,落实分拣工作经费。
按照每200比1名的标准配置垃圾分拣员,垃圾分拣员可由各村保洁员兼任,引导农户向村集体缴纳一定的卫生整治费用,并做到专款专用。
四、分类标准
根据“分类处理、源头减量、资源再利用”的工作要求,将生活垃圾分为可烂垃圾和不可烂垃圾(具体为可回收、不可回收和有毒垃圾)两大类进行处置。
(一)可烂垃圾。包括在生活中产生的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蔬菜根茎、腐烂瓜果、动物内脏、变质食品等废弃物。
(二)不可烂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毒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外运处理垃圾)。可回收垃圾主要有废纸(报纸、书本纸、包装用纸、办公用纸、广告用纸、纸盒等)、塑料(塑料泡沫、矿泉水瓶等)、金属(废铜烂铁、易拉罐、铁皮罐头盒等)、玻璃(包括各种玻璃瓶、暖瓶等)。
有毒垃圾主要有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等。
不可回收垃圾(外运处理垃圾)是指除可烂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建筑垃圾(按建筑施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另行处置)以外的其它生活垃圾。
五、基本做法
实行“两法”、“一化”(即“二次五分法、初分奖励法、回收市场化”)模式
(一)二次五分法。一是农户初分:农户按照标准开展一次分类,将垃圾分为可烂、不可烂,并投放至统一配发有明显标识的垃圾桶(篓)内。二是分拣员再分:分拣员在分类收集各户初分垃圾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一方面,纠正农户分类中的错误;另一方面,从不可烂垃圾中分出可回收、不可回收和有毒三类)。分拣员利用三格式分类收集车将可烂、可回收和有毒的垃圾进行装车收集,运输至各村组就近活动垃圾箱体,将可烂和可回收垃圾按要求进行分格投放,将有毒垃圾单独贮存,定期交由环保部门收集处理,余下不可回收垃圾按原模式纳入“户集、村收、乡转运、县处理”体系做无害化处理,即由农户投放至村公共垃圾桶(箱)统一清运至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可回收废品收购款可作为分拣员补贴或村委会垃圾分类工作经费。
(二)初分奖励法。乡统一为分拣员提供所辖试点村日记账本,并由分拣员将每日检查各户垃圾分类的情况,采用打分的形式进行记录,村级监督小组成员采取不定期随机检查的方式进行现场监督。每户村民的垃圾分类考核得分每月进行全村排序并公示,评出一定比例的先进户,季度再根据每月奖励汇总评出季度奖。按照评定等级分别给予获奖农户颁发相应档次的生活用品和资金奖励,奖励物品资金从试点分类专项整治资金支出。
(三)回收市场化。以乡为单位,在各自辖区范围内确定一家或多家有实力、有条件、有信誉的回收企业或是由县市政管理局负责收集推荐回收企业信息。回收企业根据我乡辖区试点村庄分布、运输距离、回收量等情况,合理规划回收路线,确定回收 周期,建立定时和预约进村回收制度。
六、试点工作安排及步骤
考虑到我乡财力及人力有限等方面的因素,此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拟选择和平村委会率先开展试点工作。完成和平村委会两个自然村庄156户865人的户用分类垃圾桶、收运手推车购置及分拣员选聘工作,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等,制定和完善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相关监督考核机制。
第二阶段:首先在和平村委会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进入稳定期后,再统筹资金和人员,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经验,继续在两河口、新桥村委会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在试点区域内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收运等相关工作。
第三阶段: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对垃圾分类试点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查阅各项台帐,核对各项数据与设备配置情况,运送垃圾量与无害化处理量。并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全面展开。
七、保障措施
(一)完善制度建设。实行试点领导小组每月会议制度,各试点单位汇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绩效考核制度。
(二)落实资金保障。按照标准要求配齐试点工作人员,将开展新增加人员和试点正常运行管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试点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三)强化考核监督。加强对从事垃圾分类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监督和考核、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通报。按照考核情况,将分拣员工资与考核分数挂钩,确保垃圾分类监管考核工作落到实处。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试点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考核。
岑溪乡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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