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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
秀城治办发〔2025〕1号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秀山县2025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
健康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秀山县2025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六条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代章)
2025年1月17日
秀山县2025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六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4年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落实促进房地产止跌回稳的要求,现结合县情实际,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相关支持政策,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施购房补贴。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车位的,按已缴纳契税总额的100%予以一次性购房补贴,购买商业用房按已缴纳契税总额的50%予以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实施人才安居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的,予以一次性安居补贴:具有本科学历、初级职称、高级工相应职级的补贴0.5万元/套;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职称、技师相应职级的补贴1万元/套;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相应职级的补贴1.5万元/套。
三、支持县外籍在秀置业。县外籍人员购买我县新建商品房住宅且落户的,给予1万元/套一次性安家补贴。
四、支持返乡置业。秀山籍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购买我县新建商品房住宅的,由开发企业给予0.5万元/套一次性购房补贴。
五、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且其中一个子女未成年的家庭,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由开发企业给予0.5万元/套一次性购房补贴。
六、落实教育配套。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购买我县新建商品房住宅的,凭正式网签合同及备案证明原件可享受落户优惠政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起始年级入学,可按“房产+实际居住”,“网签+就业(务工)”在房屋产权地就近学校入学。学位不足的,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在城区学校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在校生有转学需求的,根据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在城区就读。2025年其他时间段购买我县新建商品房住宅的,凭正式网签合同及备案证明原件可享受落户优惠政策,当年6月30日前落户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起始年级入学可享受义务教育划片入学政策,学位不足的,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在城区学校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在校生有转学需求的,根据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在城区就读。
上述第二条至第五条实施时间: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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