隘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流浪犬只控制和处置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现将《流浪犬只控制和处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流浪犬只控制和处置方案
隘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流浪犬只控制和处置方案
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倡导群众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规范养犬管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组 长:刘 刚(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肖林业(政法委员、副镇长)
刘 鑫(副镇长)
蒋林军(武装部长、副镇长)
成 员:杨超、王俞、付甫勇、王星懿、吴建军、郎茂周、杨军、唐锐、文朝举、李小锋、郎聪冲、张著华、杨桃平、李云成、田华、李劲松。
领导小组下面设立办公室,由肖林业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推动养犬管理机制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长效化;“犬患”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文明养犬意识明显提高,群众投诉率明显下降。
(二)具体目标:一是通过大力宣传,使群众深度知晓《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尤其是使养犬个人和单位人人皆知,养犬管理新法规人人自觉遵守;二是通过集中开展养犬管理工作,摸清区域内犬只数量,并逐犬登记建档;三是限养区内禁养烈性犬、大型犬问题依法有效制止;四是杜绝遛犬不拴犬链、犬只任凭排泄粪便未准时清除问题;五是对区域内流浪犬、无证犬实行犬只收容管理;六是重点解决公共场所宠物犬任凭进入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领导重视,落实管理工作责任。为了抓好养犬管理工作,做到分工明确,岗位明确,职责明确。
(二)严格执法,提高依法养犬意识。严格执行《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各项条款。要克服执法人员短缺,执法设施不完善,执法经费不足等困难,认真落实网格化巡查责任制,实行日检查,夜巡查,节假日不休息等工作方式,对违规遛犬携犬等重点区域和问题多发区域增加力气、加强监管、定岗值守,确保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准时处置。
(三)保障经费,加大专项资金投入。为了强化养犬管理,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在设立养犬管理办公室,增加养犬管理人员的基础上,还要为养犬管理办公室配备专用车辆、配置捕犬工具、车载狗笼和执法记录仪等硬件设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生疏。各部门要从犬类管理是事关民生大事、促进和谐的高度,充分生疏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形成各部门协调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层层动员发动,加大检查、指导、监督、执法力度,争取经费、装备、人员的投入,准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舆论宣扬,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张贴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养犬管理的通告(秀山府通〔2023〕3号),微信及车载喇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扬,将宣扬工作贯穿于本次整治的各个阶段。让居民了解、参与、支持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镇掀起整治高潮。引导群众自觉珍惜、维护身边的环境,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深厚氛围。
(三)组织开展巡查,重点加强整治。要依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对违规养犬突出的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对确定的我镇“犬患”突出问题,集中力气、集中时间、集中整治。要加大流浪犬的捕获力度,要留意发觉不文明养犬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整治过程中,要讲究执法方法,要尽量做好当事人的说服工作,确保自身平安和犬只平安。
(四)讲究工作方法,严肃工作纪律。要留意发觉收集信息,对群众反应违规养犬的投诉举报,要准时受理做好记录,妥当处理准时上报。在执法过程中,既要坚持人性化管理,多急躁细致的说服训练,又要机敏运用政策,严防简洁粗暴激化冲突。
(五)健全管理制度,加大督查力度。抓好养犬管理工作人员的训练培训,建立激励约束考评机制,做到秉公执法,严格执法,保障工作正常开展。要对养犬管理工作状况准时督导,对任务不落实或落实不准时的村居进行通报,落实问责制度。镇督查办要加大督查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准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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