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本辖区内公共事务,创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发展空间和便捷服务,重点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辖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乡镇街道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秀山委编委〔2019〕105号)文件,我镇设置乡镇综合办事机构8个,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环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扶贫办公室(项目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5个(未独立核算),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有行政编制29个,实有人数27人;事业编制22个,实有人数22人;退休14人。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7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35.91万元,主要是人员及基本公用经费拨款增加39.72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196.1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7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6.4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56,卫生健康支出89.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0.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农林水支出591.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6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35.9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9.7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96.1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3万元,比2020年增加23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9.79万元,比2020年增加39.72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相关标准调整等,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83.21万元,比2020年增加196.1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民政抚恤、城镇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隘口镇人民政府2021年没有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2.9万元,比2020年减少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与上一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20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74.48万元,比上年增加0.74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和相关标准调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培训,会议、宣传、疫情防控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0万元。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填报单位:隘口镇人民政府 |
单位:万元 | |||||
专项(项目)名称 |
2021年乡镇环保专项 |
是否为扶贫项目 |
否 | |||
主管部门 |
县环保局 |
实施单位 |
隘口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当年财政预算数(A) |
当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50 |
50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 ||||
全年完成11个村社区垃圾转运 |
全年完成11个村社区垃圾转运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得分 |
村社区垃圾清理 |
11个 |
20 |
160 |
100% |
20 | |
资金支付进度达标率 |
≥90% |
20 |
95 |
100% |
20 | |
资金支付完成率 |
≥90% |
20 |
100 |
100% |
20 | |
项目覆盖率 |
≥100% |
20 |
100 |
100% |
20 | |
受益人口满意度 |
≥90% |
20 |
90 |
100% |
20 | |
指标权重合计 |
100 |
得分合计 |
100 | |||
下一步改进措施 |
||||||
注: |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联系人: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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