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治理违规举办“无事酒”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镇级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整治“无事酒”操办的工作要求,制止社会不正之风蔓延,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推进乡风文明及节约型社会建设,切实做到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力度不减弱。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治理违规举办“无事酒”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人员及职责
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党的建设办公室,由党委书记周世前同志、镇长龙军同志担任组长,宣传统战委员王烈湖同志(兼任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调度协调日常工作),政法委员、副镇长肖林业同志,纪委书记易宗兵同志,副镇长刘鑫同志,武装部长、副镇长冉东同志任副组长。各村(社)驻村领导、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小组,负责宣传、巡查、现场处置、调查处理等事宜。
宣传组:负责常态化开展治理违规举办“无事酒”工作宣传、录制相关宣传音频、制作并张贴横幅标语,曝光违规举办“无事酒”相关事件及人员等工作。
组 长:王烈湖 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张 辉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任
田珍丽 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石苛欣 党的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巡查组:负责对餐饮经营场所、农村家宴承办“无事酒”事宜进行巡查,对操办人进行劝导制止,对不听劝导者报办公室处置。
组 长:刘 鑫 副镇长
成 员:吴建军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贺勇刚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付甫勇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陈小华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处置组: 负责现场处置违规举办“无事酒”工作,及时对现场人员进行驱散。
组 长:肖林业 政法委员、副镇长
刘 鑫 副镇长
冉 东 武装部长、副镇长
成 员:吴建军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贺勇刚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付甫勇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陈小华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文时苗 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
王 俞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杨 飞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
郎茂良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陈 业 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人
邹晓勇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田龙江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叶 茂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杨昌乾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郑 直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工作人员
调查组:负责对违规举办“无事酒”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开展调查处理。
组 长:易宗兵 纪委书记
成 员:廖自会 纪委副书记
杨 辉 民生服务办公室主任(镇纪委委员)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整治“无事酒”第一责任人,落实双组长责任制度。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负责、驻村干部包组负责、村组干部包片负责的制度,负责对本辖区整治“无事酒”的管理及制止,正确引导群众树立文明宴请观念,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各村(社)要充实完善整治工作小组,支部书记为本村(社)第一责任人,副书记、综治专干及其他村(社)干部责无旁贷、不留余力深化整治力量,强化整治工作。
(二)开展定期巡查。镇专班巡查组加强对本辖区餐馆、酒楼、农家乐等重点餐饮行业巡查,签订不接待、不操办“无事酒”承诺书,确保从根源管理制止。各村(社)成立治理违规举办“无事酒”综合整治巡查队伍,开展经常性巡查,及时摸排群众反映“无事酒”信息,及时制止劝导。
(三)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派出所要加大对阻碍交通、影响安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在公共场所打牌赌博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承办集体宴席的餐饮单位的许可管理,加大对家宴服务者、家宴举办者的备案管理和消防安全检查力度;供电、供水、供气部门加强用电、用水、用气安全隐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严肃查处或暂停供能;经济发展办公室要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占道行为的查处,对在路边乱搭乱建临时帐篷,占用公共场所、污染环境等行为要进行查处。以上相关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承办宴席的餐馆和宴席场所的管理,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要充分利用标语、文化墙、宣传单、广播、宣传车、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整治违规“无事酒”及大操大办的相关规定,做到家喻户晓。宣传组利用新闻媒体开设曝光平台,对先进经验、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聚集正能量,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和人员及时予以曝光,以儆效尤,发挥警示作用,不断促进乡风文明建设。
(五)加强监督检查。镇纪委要加大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村(社)干部、各级党员操办和参与“无事酒”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进行查处,确保不留死角。
附件:隘口镇红白喜事申报表
中共隘口镇委员会
隘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9日
隘口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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