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根据市县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隘口镇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一、提高站位,抓好风险防控化解
扶贫小额信贷是党中央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是助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重要手段。各村(居)、帮扶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021年下半年,我镇将迎来扶贫小额信贷还款高峰期,风险不容忽视。要认真审视面临的问题,将风险防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逾期贷款管理,有效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
二、健全机制,夯实风险防控责任
成立隘口镇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驻村领导牵头所联系村居的风险防控工作,支部书记、第一书记、帮扶干部作为此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员,针对风险防控问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案,杜绝扶贫小额信贷不良风险。同时,组建由村(居)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及其他帮扶干部共同参与的联合清收队伍,采取有效手段,分类化解逾期贷款。
三、多措并举,化解小额信贷风险
(一)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针对贫困户金融知识不足、诚信意识缺失等问题,镇村两级及帮扶干部要常态化开展金融诚信宣传教育,发放诚信宣传资料,张贴到户《关于扶贫小额信贷到期还款的通告》,定期采取公示、广播、播放短视频等方式,曝光欠债不还、推诿扯皮的“老赖”,加强明理、感恩、诚信、自强教育,努力营造“重合同,守信用”的金融诚信环境。形成有借必还、再借不难的良好风尚。
(二)全力抓好贷款清收。充分利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镇村干部贴近群众的优势,逐户做好贷款贫困户的思想工作,催收到期贷款。依法收贷,对恶意逃避债务的借贷人要依法予以打击,依法依规收贷。司法所要予以积极配合支持,形成震慑,防止发生负面效应。
(三)个人征信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将欠债不还、隐瞒收入骗取惠民政策等不诚信行为与农村集体经济权益挂钩,暂停其享受的惠民政策待遇,引导督促农户建立保持良好的个人征信,做诚实守信公民。
四、建立预警机制,及时防范风险发生
加强到期贷款预警工作,加大风险分析、监测、预警的提示力度和频度。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摸清将要到期贷款底子,建立到期贷款台账,逐笔分析借款人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掌握风险底数;二是根据风险情况,分类制定预案;三是在贷款到期日60天前通知借款农户做好还款准备,贷款到期日30天前书面通知借款贫困户按时偿还贷款。
五、加强考核工作,严肃问责。
对责任不落实、防控不到位、化解不及时的责任人员,开展约谈问责。并将风险防控工作作为2021年度村(居)年度考核和机关干部职工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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