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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4100913825XR/2024-0008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城乡建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4-07-30 | [ 发布日期 ] | 2024-07-30 |
公租房申请通知
公租房申请通知
根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第一期摇号配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摇号配租时间
本次摇号配租时间为9月19日,申请截止时间为8月23日,凡在8月23日前提交申请,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此次摇号配租。
二、摇号配租房源
构皮公租房小区、裕康家园、迎凤家园、宜景苑二期、花灯街公租房小区、72车队公租房小区、永安公租房小区、乌杨公租房小区、园区二路公租房小区的腾退房源。
三、其他事项
(一)即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秀山县住保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申请,在线申请入口于8月23日18:00关闭。
(二)网上申请审核结果可在“秀山县住保中心”微信公众号上查询,审核合格的,在县政府网站、县住房和城乡建委网站、“秀山县住保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20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纳入摇号配租。若审核结果要求申请人到申请单位现场确认的,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材料到现场复核,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方可参加此次摇号配租。
(三)配租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县住房和城乡建委网站、“秀山县住保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短信通知申请人确认配租;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可进入一年内的下一期摇号。
秀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24年7月30日
特别提醒:公租房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人应到公租房申请点或官方网站平台提交申请。申请人要警惕有人利用抖音、QQ、微信朋友圈、微信视频号等发布的任何以“有偿服务”为噱头收取钱财的行为,谨防上当受骗。
秀山县住保中心(微信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