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工作管理责任。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和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防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规范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和管理。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使用。
3.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房地产调控政策。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监督执行房屋面积管理、交易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
4.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执行地方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负责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应用管理。
5.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6.负责住房保障工作。贯彻实施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政策。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管理。负责直管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指导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
7.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负责项目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协调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县级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
8.负责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工作。实施城市提升相关政策、规范、标准。牵头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
9.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10.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标准、规划。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负责城镇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指导乡镇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11.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12.指导村镇建设。监督实施村镇建设政策。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村镇建设专项建设示范。指导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3.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等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监督实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承担绿色建筑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发展。
15.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策。
16.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交由相关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7.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相关领域的交流合作。
18.宣传和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指挥场所和人民防空指挥自动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制度。承担地下空间建设兼顾人民防空功能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工作。战时职责按有关规定执行。
19.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后,已报县委、县政府批准,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秀山委办发〔2019〕43号),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委机关内设19个科室、队、中心(办公室(挂内审科牌子)、财务科、村镇建设科、建筑业管理科、设计与绿色建筑发展科、城市建设科、行政审批科、房屋管理科、法制信访科、消防科、人民防空科,县建设综合执法大队、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县房地产开发管理中心、县城乡建设档案中心、县管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县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心、县县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21年度我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进行决算编制,无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决算编制。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86197.7万元,支出总计86197.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40.2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券安排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资金等。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8502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53.3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券安排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资金等。年初结转和结余1167.8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861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38.5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券安排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资金等。其中:基本支出1591.06万元,占1.85%;项目支出84576.64万元,占98.15%。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7.8万元,下降97.4%,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相继完工结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分别为86197.7万元、86167.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出总计分别增加8640.23万元、10838.57万元。收、支增加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券安排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资金增加、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相继完工结算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71.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76.24万元,减少19.89%。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市级补助政策发生变化减少。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39.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8.71万元。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市级补助政策发生变化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38.62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老旧小区建设工程等结转结余项目资金已完工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国防支出86.61万元,占0.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95万元,减少74.99%,主要原因是上年市级补助用于人防宣教馆建设工程已结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8.48万元,占1.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26万元,增长13.58%,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工作人员11人及正常增资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58.06万元,占0.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2万元,增长13.12%,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工作人员11人及正常增资增加医疗保障缴费。
(4)城乡社区支出2487.05万元,占13.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20.42万元,减少61.13%,主要原因是2020年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补助资金及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中。
(5)农林水支出86.6万元,占0.47%,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安排2021年动态新增危房改造项目资金。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5万元,占0.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用于培育“四上”企业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15027.81万元,占82.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1.01万元,增长12.45%,主要原因是增加环南、胜利路老旧小区工程安排等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1.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4.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66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新调入工作人员和正常调资晋级形成。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36.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5万元,减少7.1%,主要原因是从10月停发差旅费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058.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2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券安排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资金。本年支出68028.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57.2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券安排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辆购置费支出,与上年相同。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建建设管理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5万元,下降95.4%,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定点维修管理,实行先报备后修理的制度。
国内公务接待费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市级主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周边建设管理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城市建设管理及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2万元,主要原因是建筑项目专项检查增多,下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仍实行向派驻纪检组先报备后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6元,车均购置费0元,车均维护费1.5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9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聘请人员劳务费等。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3.08万元,主要原因是参加市级主管部门棚户区改造改造等会议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5.07万元,主要原因是参加市级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管理培训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及档案柜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534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加快对2021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秀山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秀山县产业园区配套路网工程(三期)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城市品位。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财政处室 |
财务科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部门 联系人 |
彭文祥 |
联系电话 |
13896417337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9671.33 |
86197.7 |
86167.7 |
99.97 |
100 |
99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以“抓建设、强管理、促稳定、树形象”的工作思路,2021年实施城市道路建设实施项目10个;完成5公里;建设城市污水管网建设10公里;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众等重点对象动态新增危房改造100户;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5个;完成棚户区改造600户;继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0.5平方公里;保障公租房小区正常运行运转。 |
2021年实施城市道路建设实施项目10个;完成5公里;建设城市污水管网建设10公里;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众等重点对象动态新增危房改造100户;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5个;完成棚户区改造600户;继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0.5平方公里;保障公租房小区正常运行运转。 |
2021年实施城市道路建设实施项目14个;完成6.82公里;建设城市污水管网建设18.5公里;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众等重点对象动态新增危房改造100户;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5个;完成棚户区改造1005户;继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0.55平方公里;保障公租房小区正常运行运转。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实施城市道路建设项目 |
个 |
≥ |
10 |
10 |
10 |
100 |
10 |
10 |
是 | |||||||
建设城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
公里 |
≥ |
10 |
10 |
10 |
100 |
15 |
15 |
是 | |||||||
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众等重点对象动态新增危房改造 |
户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 |
个 |
≥ |
5 |
5 |
5 |
100 |
10 |
10 |
是 | |||||||
完成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 |
户 |
≥ |
600 |
600 |
600 |
100 |
10 |
10 |
是 | |||||||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
平方公里 |
≥ |
0.5 |
0.5 |
0.5 |
100 |
10 |
10 |
是 | |||||||
保障公租房小区正常运行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否 | |||||||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否 | |||||||
部门决算公开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是 | |||||||
说明 |
|
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秀山县产业园区配套建设项目(三期 |
项目 编码 |
01 |
自评 总分 (分) |
95 | ||||||||||
主管 部门 |
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财政 处室 |
城建设科 |
项目 联系人 |
张廷祥 |
联系电话 |
13609497795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5000 |
15000 |
15000 |
% |
10 |
10 | ||||||||||
其中: 市级支出 |
0 |
0 |
0 |
╱ |
╱ |
╱ | |||||||||
补助区县 |
15000 |
15000 |
15000 |
╱ |
╱ |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郊白支路、凤栖东支路、凤栖西支路、秀水路。黄杨大道(石莲路至牛市井段)完成20%。 |
完成郊白支路、凤栖东支路、凤栖西支路、秀水路。黄杨大道(石莲路至牛市井段)完成20%。 |
完成郊白支路、凤栖东支路、凤栖西支路、秀水路。黄杨大道(石莲路至牛市井段)完成20%。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道路路基长度 |
米 |
≥ |
2039 |
2039 |
1536 |
75 |
20 |
15 |
是 | ||||||
路面宽度 |
米 |
≥ |
14-36米 |
14-36米 |
14-36米 |
100 |
20 |
20 |
是 |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否 | ||||||
工程质量完成及时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否 | ||||||
工程完成及时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否 | ||||||
道路设计使用年限 |
年 |
≥ |
15 |
15 |
15 |
100 |
15 |
15 |
否 | ||||||
受益居民满意度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否 | ||||||
说明 |
|
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秀山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
项目 编码 |
02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主管 部门 |
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财政 处室 |
城建设科 |
项目 联系人 |
张廷祥 |
联系电话 |
13609497795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37000 |
37000 |
37000 |
% |
10 |
10 | ||||||||||
其中: 市级支出 |
0 |
0 |
0 |
╱ |
╱ |
╱ | |||||||||
补助区县 |
37000 |
37000 |
37000 |
╱ |
╱ |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该项目主要包括城市道路建设和老旧小区外立面改造,其中城市道路主要新建丹凤路、县医院片区道路C段、县医院片区道路D段、凤鸣路(新民学街至滨江路)、学府北支路、黄杨大道一支路、新民学街段南段、秀山县学府二路等8条城市道路,道路总长4527.467米;另外老旧小区外立面改造工程主要修补外墙8015平方米,更换铝格栅5930平方米、铝塑板8895平方米、窗户12扇、排水管4910米,屋顶防水处理8480平方米和外墙防水处理2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城市道路建设、老旧小区外立面改造。 |
新建道路完成3400米,老旧小区外立面改造工程完成90% |
新建道路完成3400米,老旧小区外立面改造工程完成90%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道路路基长度 |
米 |
≥ |
4527 |
4527 |
3400 |
100 |
20 |
20 |
是 | ||||||
路面宽度 |
米 |
≥ |
22米 |
22米 |
22米 |
100 |
20 |
20 |
是 |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否 | ||||||
工程质量完成及时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否 | ||||||
工程完成及时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否 | ||||||
道路设计使用年限 |
年 |
≥ |
15 |
15 |
15 |
100 |
15 |
15 |
否 | ||||||
受益居民满意度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否 | ||||||
说明 |
|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2021年海绵城市建设 |
项目 编码 |
01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主管 部门 |
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财政 处室 |
城建设科 |
项目 联系人 |
张廷祥 |
联系电话 |
13609497795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400 |
1400 |
1400 |
% |
10 |
10 | ||||||||||
其中: 市级支出 |
0 |
0 |
0 |
╱ |
╱ |
╱ | |||||||||
补助区县 |
1400 |
1400 |
1400 |
╱ |
╱ |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南部新城(6.4)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
完成南部新城(0.5)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
完成南部新城(0.5)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改造面积 |
平方公里 |
≥ |
0.5 |
0.5 |
0.5 |
100 |
20 |
30 |
是 | ||||||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20 |
20 |
是 | ||||||
开工目标完成率、基本建成目标完成率、补贴发放目标完成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否 | ||||||
增加就业人数 |
人 |
≥ |
160 |
160 |
160 |
100 |
10 |
10 |
否 | ||||||
年总径流量控制率 |
% |
≥ |
75 |
75 |
75 |
100 |
10 |
10 |
否 | ||||||
涉及地区对该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90 |
90 |
90 |
100 |
10 |
20 |
否 | ||||||
说明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部门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667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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