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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41MB15852310/2024-0002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 [ 成文日期 ]
  • 2024-04-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4-26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应急局
  • [ 有性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4.16”洪涝灾害的灾情报告(核报)
日期:2024-04-26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4.16”洪涝灾害的灾情报告(核报)

县政府:

202441520时至1610时,我县降水实况为:1站大暴雨,15站暴雨,21站大雨,其余各站均为小到中雨,其中最大站点累积雨量107.8毫米(红岩洞),最大站点小时雨量53.2毫米(红岩洞1607时)。据统计,此次洪涝灾害共造成我县峨溶、石耶、涌洞、龙池、隘口、中平、宋农、石堤、溪口、雅江、乌杨、平凯、妙泉、兰桥等14个乡镇(街道)受灾,现将灾情统计报告如下:

一、受灾情况

截止20244199时,我县14个乡镇2808人受灾,涌洞镇紧急转移避险22人(现已返家);农作物(油菜、秧苗、玉米苗等)受灾面积153公顷,成灾面积68.38公顷,绝收3.5公顷;水产养殖(鱼苗)受灾1.63公顷;公路受损长度1.42千米,受损堤防长度0.71千米。经统计,本次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73.05万元。

二、救灾措施

灾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建工作组,赶赴灾区现场指导受灾群众开展抗灾自救。一是设立警示标志和警戒线,提醒人员注意安全,防范次生灾害事故发生;二是要求乡镇(街道)及时疏通受阻道路,确保群众出行安全;三是要求各乡镇加强值班值守,加大地质灾害点、危险路段等的巡查力度,高度关注天气情况,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应对工作;四是相关单位指导灾区幼苗补种事宜。现天气已转晴,灾区生产生活稳定。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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