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 智能机器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救灾领域政务公开 >灾后救助 >灾情核定信息

[ 索引号 ] 11500241MB15852310/2023-0008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17 [ 发布日期 ] 2023-07-17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7.2”洪涝灾害的灾情报告(核报)

日期:2023-07-17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7.2”洪涝灾害的灾情报告(核报)

县政府:

20237120时至207时,我县降水实况为:50毫米以上有8站,25-50毫米有10站,其余各站均为小到中雨,其中最大站点累积雨量 141.5 毫米(孝溪),最大站点小时雨量 65.9 毫米(孝溪0123)。此次洪涝灾害共造成我县清溪场街道、钟灵镇受灾,现将灾情统计核报如下:

一、受灾情况

截止20237315时,全县共2个乡镇(街道)1120人受灾,清溪场街道紧急避险转移3788人(现险情解除均已安全返家),无人员伤亡;农作物(水稻、玉米、大豆等)受灾175公顷,成灾90公顷,绝收55公顷;受损公路长度1.8千米,阻断公路长度17.6千米,受损河堤长度2.52千米,低压电杆受损8基,配电变压器受损1台。据统计,本次洪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5万元。

二、救灾措施

灾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地质灾害级响应、山洪灾害级响应(已解除),成立了临时指挥部,组建救援工作组,县政府副县长汤亚兵赶赴灾区,现场实地查看核实灾情,帮助转移受灾群众,指导受灾群众开展抗灾自救工作。一是设立警示标志和警戒线,对受灾房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醒周边人员注意安全,防范次生灾害事故发生;二是疏通受阻道路,抢修供电供水系统,确保供水供电安全平稳运行;三是组织医护、疾控等人员前往受灾地点,指导消杀防疫、水质监测等相关工作;四是督促相关部门密切关注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加强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其他乡镇(街道)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预案和防灾减灾工作。目前我县天气转晴,灾区情况稳定,灾后重建工作有序推进。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373

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