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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41MB15852310/2024-00067
  • [ 发文字号 ]
  • 秀山防指〔2024〕4号
  • [ 主题分类 ]
  •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 体裁分类 ]
  • 预测预警
  • [ 成文日期 ]
  • 2024-04-28
  • [ 发布日期 ]
  • 2024-11-22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应急局
  • [ 有性 ]
关于发布洪涝灾害蓝色预警和针对部分乡镇(街道)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日期:2024-11-22

秀山防指〔2024〕4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发布洪涝灾害蓝色预警和针对部分乡镇(街道)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4月28日20时,县气象局发布暴雨Ⅳ级预警:28日夜间到29日夜间,我县将有强降雨和强对流天气过程,强降雨主要影响时段为29日凌晨到白天,各地大到暴雨,累计雨量40~70毫米,局地70~9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30-50毫米,并伴有雷电、短时强降水和局地阵性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经会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4月28日22时起,发布全县洪涝灾害蓝色预警并针对溶溪镇、溪口镇、妙泉镇、宋农镇、龙池镇、涌洞镇、里仁镇、石堤镇、洪安镇、清溪场街道、龙凤坝镇、平凯街道、梅江镇、兰桥镇等13个乡镇(街道)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会商研判,及时预警预报,严格应急值守与巡查检查,特别要做好水库(水电站)、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城乡内涝点、交通干线等重点区域防洪安全工作。一旦发生灾险情,要及时调集抢险队伍和物资装备有效处置,最大程度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4月28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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