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特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特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有关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下拨及市、县两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
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采购、储运和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强化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县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单位构成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8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指挥调度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自然灾害综合协调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法治科(挂内审科牌子);4个下属事业单位。包含:应急救援中心、宣传与教育中心、救灾中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1278.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78.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125.9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拨款尾矿库治理工作尚未完工,费用结至本年度,导致收入相应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1278.7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9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2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994.66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125.9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54.1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871.7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78.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78.79万元,比2024年增加312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3.21万元,比2024年增加254.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将安全监管专项资金120万元纳入基本公用经费事业服务支出及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政策性调标,导致收入较上年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10015.58万元,比2024年增加2871.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拨款尾矿库治理工作尚未完工,费用结至本年度,导致支出相应增加。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40万元,比2024年增加10.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相比较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2024年增加1.4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公务接待必要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比2024年增加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单位车辆出差、下乡检查次数叫多,导致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相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较无增减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39.49万元,比上年增加140.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将安全监管专项资金120万元纳入基本公用经费事业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37.8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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