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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41MB19160020/2021-00029 | [ 发文字号 ] | 秀山医保发〔2021〕18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医保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5-11 | [ 发布日期 ] | 2021-05-12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荐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推荐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工作社会监督机制,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更好服务广大参保人员,加快推进医疗保障事业更高质量发展,县医疗保障局决定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保人员、工会干部、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中聘任一批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请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和定向选聘的方式,以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的方法,面向秀山区域内公开选聘社会监督员。
二、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4日至5月24日。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坚持原则,诚信公道,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关心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愿意无偿参加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
(四)自愿参加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
(五)具有一定的医学、法律、行政管理、财务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四、工作职责
(一)参与医疗保障部门召集的社会监督员会议以及组织的有关宣传、培训、检查活动;
(二)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医疗保障知识;
(三)对医疗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药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五)对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等行为进行监督;
(六)向医疗保障部门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
(七)受邀参加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医保基金监管相关工作,听取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打击欺诈骗保等情况通报;
(八)密切联系群众,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全县医疗保障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聘任时限
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二年。聘期内未履行社会监督职责或其他原因不宜担任社会监督员的,予以解聘。解聘或聘任期满后若不再续聘的,收回《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证》。
六、报名程序
请各乡镇(街道)各推荐1名社会监督员;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各推荐3名社会监督员;县纪委监委机关、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审计局、县总工会、县融媒体中心、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各推荐1名社会监督员;其他有意报名者也可自行申报。填报《秀山自治县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登记表》于2021年5月24日前报送县医疗保障局0418室(县人力社保局大楼),也可加盖电子公章后报送电子版即可(含电子版照片),报送邮箱2116920256@qq.com。咨询电话:023-76670050。
附件:秀山自治县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登记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11日
附件
秀山自治县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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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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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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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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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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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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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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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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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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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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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 诚信声明 |
本人承诺: 1.本表上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本人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等条件; 2.本人无犯罪记录及严重失信行为,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秉持公心,依法开展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