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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MB19160020/2023-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16 [ 发布日期 ] 2023-10-16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10-16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秀山委办发〔201917号精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2.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适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3.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4.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5.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实施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机制、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

6.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7.负责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经办医疗救助业务,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和相关培训,推进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建设。

8.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9.贯彻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10.职能转变。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要建立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秀山县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管理。承担公文处理、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退休人员管理、党群、安全、保密、信访、机要、信息、档案、宣传、政务公开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基金财务管理。承担医疗保障基金年度预决算编制、审核,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

2.医疗保障科。负责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拟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待遇保障管理。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筹资及待遇政策。承担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各项补充保险的管理,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和医疗保障扶贫等工作。负责医药服务管理。执行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公开制度。执行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3.基金监管科(挂内审科牌子)。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承担内控制度建设及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负责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承担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核算、资产管理等内部审计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仅为我部门一个单位。重庆市秀山县医保局为政府组成部门,局机关下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医疗保障科、基金监管科;并负责管理秀山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和秀山县医药价格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7,433.36万元,支出总计7,433.3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27.19万元,增长54.7%,主要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支付方式改革,实行一站式结算,导致该项目追加预算;二是新增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补贴项目;三是医保基金类项目纳入预算以及医疗救助项目预算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7,329.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3.91万元,增长62.7%,主要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支付方式改革,实行一站式结算,导致该项目追加预算;二是新增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补贴项目;三是医保基金类项目纳入预算以及医疗救助项目预算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29.31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04.05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7,433.3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641.49万元,增长55.1%,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支付方式改革,实行一站式结算,导致该项目追加预算,医疗救助项目、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补助项目预算追加,医保基金类项目纳入预算。其中:基本支出660.9万元,占8.9%;项目支出6,772.46万元,占91.1%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和生育津贴不再指标化,做为往来款处理。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29.3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48.34万元,增长63.6%。主要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支付方式改革,实行一站式结算,导致该项目追加预算;二是新增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补贴项目;三是医保基金类项目纳入预算以及医疗救助项目预算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57.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3.84万元,增长70.7%。主要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支付方式改革,实行一站式结算,导致该项目追加预算;二是新增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补贴项目;三是医保基金类项目纳入预算以及医疗救助项目预算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4.55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支付方式改革,实行一站式结算,导致该项目追加预算;二是年中新增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补贴项目;三是医疗救助类项目预算追加。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57.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78.8万元,增长59.8%。主要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支付方式改革,实行一站式结算,导致该项目追加预算;二是新增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补贴项目;三是医保基金类项目纳入预算以及医疗救助项目预算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33.75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支付方式改革,实行一站式结算,导致该项目追加预算;二是年中新增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补贴项目;三是医疗救助类项目预算追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为生育津贴,本年度生育津贴已全数退回县财政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为优化营商环境先进个人奖励经费,年初无法预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57万元,占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56万元,增长3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2名在编人员以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6,604.04万元,占9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61.66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方式改革,实行一站式结算,导致追加预算;二是进行医保经办服务体系与示范点建设,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增加

4)农林水支出454.28万元,占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4.2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补贴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28.12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5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2名在编人员,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2.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1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2021年将企业离退干部、老干部、伤残军人医疗补助项目列入基本支出,实际2022年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调入2名在编人员,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8.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0.63万元,下降82.6%,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弥补公用经费支出项目在本年度不能列入基本支出,均列入项目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租车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本年支出1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9万元,下降79.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4万元,增长496.3%,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一辆公务车,故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4万元,主要用于出差、下乡过关费油费,车辆维护费及保险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6万元,下降69.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降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底刚购入公务车,未产生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酉阳县医保局来我单位交流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3万元,下降97.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万元,下降74.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接待次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3.6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5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多次开展基金运行分析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万元,增长5250.0%,主要原因是职工干部参加培训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15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0.63万元,下降82.6%,主要原因是弥补公用经费开支项目按规定列入项目支出,无法统计至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2项,涉及资金6772.4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立项规范,绩效目标设定明确,专款专用,切实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有力保障了各项工作开展,达到了预期效果。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部门

蒋晶

联系电话

023-76611860

自评总分

100

联系人

分)

当年绩效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

目标

一、完成各类专项检查、政策宣传、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能力,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姿态,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完成全年参保目标任务,确保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
5%以上;加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网上审核力度,加强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率,保障基金使用安全,着力优质、高效、规标准化服务,打造医保经办服务良好形象。
三、开展试点工作,完成国家联合采购办公室确定的药品采购量,完成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不低于2次。

一、完成各类专项检查、政策宣传、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能力,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姿态,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完成全年参保目标任务,确保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加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网上审核力度,加强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率,保障基金使用安全,着力优质、高效、规范、标准化服务,打造医保经办服务良好形象。
三、开展试点工作,完成国家联合采购办公室确定的药品采购量,完成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不低于2次

一、较好完成各类专项检查、政策宣传、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能力,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姿态,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完成全年参保目标任务,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96.1%;
加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网上审核力度,加强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率,保障基金使用安全,着力优质、高效、规范、标准化服务,打造医保经办服务良好形象。
三、开展试点工作,完成国家联合采购办公室确定的药品采购量,完成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9次。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值

指标权重

(分)

全年

完成值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查处违约金

万元

50

10

181

10


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

15

96.1

15


处理举报投诉案件

%

100

10

100

10


带量采购品种数量

100

10

316

10


到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就诊率

%

90

10

90

10


培训人次

人次

1000

5

1000

5


为就医群众降低医疗负担

万元

1000

5

2000

5


协议机构检查率

%

90

10

90

10


追回医保基金

万元

30

10

224

10


资金到位率

%

100

10

100

10


群众满意度

%

90

5

90

5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级/二级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说明

自评得分

1

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到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就诊率

90

%

20

90

20


100

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

70

%

20

70

20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

28

%

10

28

10


政策知晓率

95

%

10

95

10


资金到位率

100

%

10

100

10


减轻群众负担

1453

万元

20

3497.72

20


农村贫困患者对保障政策满意度

90

%

10

90

10


2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

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

90

%

10

100

10


100

长期护理险试点

100

%

10

100

10


集中采购落实情况

100

%

5

100

5


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治理

100

%

5

100

5


提高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100

%

10

100

10


提高医保综合监管能力

100

%

10

100

10


信息化建设

100

%

10

100

10


医保标准化建设

100

%

2

100

2


医保法治建设能力

100

%

2

100

2


医保宣传能力

100

%

2

100

2


医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执行情况

100

%

2

100

2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100

%

2

100

2


追回医保基金

100

万元

20

152.86

20


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

70

%

10

80

10




(三)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蒋晶      023-7661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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