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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例通报(2024年第四期)
日期:2024-11-2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例通报

2024年第四期)

为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效能,加大对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情况的曝光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形成震慑作用。现将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例通报如下:

序号

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违规违约情况

处理依据

处理情况

1

秀山创友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串换药品、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六)、(七)项的规定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 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 ”第2项的规定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2

重庆市秀山县和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过度诊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 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2项的规定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请各定点医药机构以此为戒,积极学习医保政策法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医保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争做医保宣传员、监督员,主动检举欺诈骗保行为,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县医保局欺诈骗保举报投诉电话:023-7667005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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