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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例通报((2024年第二期))
日期:2024-03-2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例通报

2024第二期)

为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效能加大对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情况的曝光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形成震慑作用现将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例通报如下

序号

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违规违约情况

处理依据

处理情况

1

重庆贴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字街分店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2

秀山德昌大药房有限公司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3

重庆贴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建设路分店

无处方销售“牛黄解毒片”和“百令胶囊”并进行医保个人账户结算的情况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4

秀山创友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5

秀山安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串换诊疗项目、过度诊疗、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虚构医疗服务项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四)、(六)项,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6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重复收费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四)、(六)项的规定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7

秀山贴心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串换诊疗项目、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规使用限制级用药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四)、(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8

秀山县百圣医院有限公司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9

秀山县弘济医院

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10

秀山仁仁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11

秀山县协民医院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串换诊疗项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六)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12

秀山养怡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重复收费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13

秀山杨利中医诊所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14

秀山杨胜武内科诊所

串换药品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15

重庆康达任科兵诊所有限公司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16

秀山县曾召元诊所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17

秀山周汝全中医诊所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18

秀山县陆朝斌外科诊所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19

秀山白兴榜内科诊所

串换药品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20

秀山县华民药房

上传医保数据与销售数据不符

超量开药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七)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21

双太人和大药房(重庆)有限公司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上传医保数据与销售数据不符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七)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22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串换诊疗项目、过度检查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二)、(四)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23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洪安镇中心卫生院

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重复收费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24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中心卫生院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四)、(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25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溶溪镇中心卫生院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串换诊疗项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26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池镇中心卫生院

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四)、(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27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石提镇卫生院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标准收费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四)、(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28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石耶镇中心卫生院

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重复收费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四)、(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29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兰桥镇中心卫生院

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四)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3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隘口镇中心卫生院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串换诊疗项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31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钟灵镇中心卫生院

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六)、(七)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32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里仁镇中心卫生院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33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雅江镇中心卫生院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34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重复收费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四)、(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35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36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平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串换诊疗项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37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官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重复收费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38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乌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串换诊疗项目、过渡诊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四)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39

秀山县弘济医院(有限合伙)

串换诊疗项目、过度诊疗

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重复收费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四)、(七)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4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过度诊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41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池镇美萃村卫生室

超量开药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42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平凯街道贵贤村卫生室

超量开药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43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膏田镇茅坡居委卫生室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串换诊疗项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44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乌杨街道贵图居委卫生室

串换药品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45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双河村卫生室

重复收费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46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四)、(六)项

退回基金本金,处罚款

47

秀山山外山康美血液透析中心

超限项目

《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二〇二〇年度)“附件1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第二条第(一)项

退回违约本金,处违约金

48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溪口镇卫生院

违反价格规定、传输对照错误、过度医疗、分解住院

《重庆市医疗保障协议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同时开展住院和门诊)》附件3“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第二条第(四)、(五)项,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项

退回违约本金,处违约金

49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违反价格规定

《重庆市医疗保障协议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同时开展住院和门诊)》附件3“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第二条第(四)项

退回违约本金,处违约金

50

重庆贴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五岳广场分店

将非医保支付的其他物品替换为医保用品上传至医保网络进行结算

《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二〇二〇年度)“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退回违约本金,处违约金

请各定点医药机构以此为戒,积极学习医保政策法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医保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争做医保宣传员、监督员,主动检举欺诈骗保行为,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县医保局欺诈骗保举报投诉电话:023-7667005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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