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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41MB1917005G/2024-0006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卫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07 | [ 发布日期 ] | 2024-06-07 |
秀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秀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公共场所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时间
4月—9月。
二、检查对象
摸底调查辖区内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宾馆、大型商场超市、大型文化娱乐场所等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管理职能的单位,并对其中的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督检查。
二、重点检查及指导内容
(一)集中空调卫生设施情况
按 照 《 公 共 场 所 集 中 空 调 通 风 系 统 卫 生 规 范 》
(WS10013-2023)规定,重点检查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口设置、送风口设置、回风口设置、冷却塔设置等内容。
(二)集中空调卫生管理情况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规定,重点检查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定期清洗、卫生管理档案及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等内容。
(三)宣传指导
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进行宣传指导,重点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对集中空调的相关规定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10013-2023)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