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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41MB1917005G/2022-0004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卫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2-03-22 | [ 发布日期 ] | 2022-03-22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计划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随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 加大我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力度,确保我县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及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按照国家和市有关公共场所卫生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对所辖区域内住宿业、沐浴业、美容美发、文化娱乐、人工游泳池、300㎡以上商场(含超市)等公共场所开展2次以上的日常监督检查。
(二)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落实卫生管理内容并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
(三)督促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符合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四)督促辖区内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
(五)督促辖区内公共场所每年进行室内空气、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水质、顾客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
(六)开展一次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会。
(七)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实施方案
(一)1-2月为准备计划阶段。为本年度工作做好准备。
(二)3-11月为工作实施阶段。一是按照街道、乡镇逐户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情节予以立案查处。同时,及时跟进后续管理,对被处罚的经营单位开展“回头看”检查。二是认真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三是召开全县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会。
(三)12月为总结阶段。认真总结全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经验。
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各种传媒,搞好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使各经营单位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的重要性,积极主动的做好卫生工作。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