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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41MB1917005G/2021-0023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卫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19 | [ 发布日期 ] | 2021-03-31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关于2021年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关于2021年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2021年重庆市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为加强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监督工作,预防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我支队于2021年组织开展全县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现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时间
(一)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时间。
1. 4月开展春季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2. 6月1—5日开展中考、高考前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3. 8—9月开展秋季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二)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检查时间。
4—12月开展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托幼机构(托育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及高校。
三、检查内容
(一)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认真做好学生近视防控相关工作。检查教室采光、照明、黑板、课桌椅及学生宿舍、厕所等卫生管理情况。
(二)学校内设医疗机构或保健室执业情况。检查医疗机构或保健室设置及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医疗机构持有效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持有效执业资质证书情况,检查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学生健康体检档案建立情况等。
(三)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情况。检查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建立及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新冠肺炎、结核病等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和宣传情况。查阅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及应急预案等资料,检查学校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情况,查阅传染病疫情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和记录等资料,检查针对明显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查阅学生晨检记录、因病缺勤登记、病愈返校证明、疑似传染病病例及病因排查登记、学生健康体检和教师常规体检记录、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记录、校内公共活动区域及物品定期清洗消毒记录等资料。
(四)学校及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情况。检查生活饮用水水质情况,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建立及措施落实情况,学校内供水设施卫生许可、管理情况,检查自建设施供水防护及消毒情况和水质检测报告,检查二次供水消毒及设施清洗情况和水质检测报告,检查供、管水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明”情况,学校索取涉水产品有效卫生许可批件情况,学校内供水水源防护情况。
(五)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情况。检查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情况,检查是否有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情况,检查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情况,检查是否有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情况,检查是否有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情况。
(六)完成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