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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41MB1917005G/2021-00195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办事指南
  • [ 成文日期 ]
  • 2022-11-30
  • [ 发布日期 ]
  • 2022-11-30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卫生健康委
  • [ 有性 ]
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服务指南
日期:2022-11-30

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服务指南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

二、服务机构名称

秀山县卫生健康委

三、地点

全县各辖区

四、服务时间

贯穿全年

五、服务项目和内容

1.大力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健康教育。

2.持续深化脱贫地区健康促进工作。

3.全面推开健康促进县(区)建设工作。

4.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学校等健康促进场所创建。

5.切实做好健康科普工作。

6.继续做好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

7.扎实做好健康素养监测工作。

六、服务要求

1.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公众主动学习防控知识、掌握防护技能;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推广使用公勺公筷、分餐制等。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广泛动员群众将疫情时养成的好习惯长期坚持下来,如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咳嗽打喷嚏注意遮挡、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科学就诊要求;引导公众安全有序有力接种、科学认识不良反应。倡导减少人员聚集,宣传农村地区和各类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

2.认真总结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成功经验,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以乡村为重点,以重点疾病、重点人群为切入点,继续大力开展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加强组织,加大经费投入,确保脱贫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十四五”期间较“十三五”末总上升幅度达到5个百分点以上。

3.2021年底,健康促进医院(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不包括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创建比例达到45%,健康促进学校(包括中、小学校)创建比例达到55%。各区县结合实际情况,推进健康促进机关、企业、社区、村、家庭建设,相关创建标准参照健康促进县(区)实施方案中各类场所创建标准,健康促进医院按照《2021年重庆市健康促进医院项目实施方案》开展。

4.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库作用,建立并不断丰富全市健康科普专家资源库。

5.围绕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新冠肺炎、艾滋病等传染病及地方病、心理健康、安全与急救等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儿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健康教育活动。

6.按照重庆市健康素养监测居民方案要求完成监测任务,加强质量控制,保证监测数据质量,按时上报监测数据,提高数据的分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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