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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41MB1917005G/2021-0019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办事指南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卫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30 | [ 发布日期 ] | 2021-11-30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指南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指南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二、服务机构名称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地点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服务时间
工作日
五、服务项目和内容
患者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
六、服务流程
七、服务要求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开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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