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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MB1917005G/2021-002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2-12-04 [ 发布日期 ] 2022-12-04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服务指南

日期:2022-12-04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服务指南


一、服务对象

患者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及其医疗机构

二、服务机构名称

秀山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

三、地点

秀山县乌杨街道博物馆附属楼101

四、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班时间

五、服务项目和内容

医疗纠纷调查,调解,回访,委托司法鉴定

六、服务流程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和申请书及患者病历资料到医调委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当场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需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申请。

七、服务要求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需提供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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