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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41MB1917005G/2021-002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办事指南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卫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2-12-04 | [ 发布日期 ] | 2022-12-04 |
住院病历复制、查阅服务指南
住院病历复制、查阅服务指南
一、服务对象
患者及其家属
二、服务机构名称
各相关医疗机构
三、地点
各相关医疗机构
四、服务时间
工作日
五、服务项目和内容
住院病历复制、查阅
六、服务流程
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和医疗机构双方确认无误后,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病历必备页包括首页、出院记录、入院记录(1—3页)、临时医嘱、长期医嘱,除以上必备内容,绝大部分病历还包括有影像报告单、化验单、体温单、手术记录等,每份病历6—25页不等。复印完毕后,由病案室人员逐页加盖公章。
七、服务要求
保密,未经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公开。带着本人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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