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迎新春”爱国卫生专项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干净整洁、健康有序的良好社会氛围,巩固常态化疫情防控成果,根据《重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新春”爱国卫生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爱卫办〔2021〕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秀山自治县“迎新春”爱国卫生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秀山自治县“迎新春”爱国卫生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建设健康家园共享健康佳节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3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文明健康迎新春”活动。按照《关于印发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秀爱卫〔2021〕2号)要求,进一步巩固深化各项活动,引导群众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主要措施:
1.按照《关于做好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利用电子显示屏、橱窗、海报、宣传专栏、官网、公众号、新闻媒体、户外媒体、社会宣传等形式,开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宣传视频、海报和《重庆市民健康公约》以及其他相关宣传。(县教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融媒体中心,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2.开展“健康科普进企业(单位)”活动,重点针对火车站、汽车站、超市、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冷链运输管理、食品生产经营等重点行业,做好传染病防控尤其是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预防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县交通局、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
3.开展“健康科普进课堂”活动,引导学生做好个人卫生,坚持健康生活习惯,并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成员摒弃不良习惯,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县教委)
(二)开展“干干净净度新春”活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营造干净整洁城乡人居环境。
主要措施:
1.开展“洁净城市日”行动。2022年1月14日,组织街道社区居民和志愿者走上街头,进入广场、公园、背街小巷,开展清理垃圾、“清除牛皮癣”小广告、文明交通劝导、垃圾分类宣传等活动。(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各街道办事处)
2.开展“重点场所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消杀日”行动。2022年1月12日,对农贸市场,车站、城市公交、农村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租赁车等公共交通单位和车辆,果皮箱、密闭垃圾箱、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环卫车辆、垃圾填埋场等环卫设施及场所,超市、酒店、便利店等经营场所,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集中保洁和消杀消毒。(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
3.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冬季战役。整治柴草堆、粪污堆、沙石堆、杂物堆,乱搭建的鸡鸭窝棚、猪牛棚圈、狗猫小屋、露天厕所,确保村容村貌干净、整洁、有序。(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开展“无烟环境庆新春”活动。持续开展《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和无烟环境宣传倡导,营造无烟节假日氛围。
主要措施:
利用海报、宣传单、会议、视频等宣传方式,提升社会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倡导大家摒弃送烟敬烟等陈规陋习,自觉遵守控烟法规。(各单位)
开展“清除四害贺新春”活动。强化病媒生物防制,清除孳生地,完善防鼠防蝇设施,组织开展集中杀灭。
主要措施:
1.对县城老旧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及周边场所、小餐饮店等重点单位、薄弱环节,春节前开展一次药物集中杀灭活动。(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中和、平凯、乌杨街道办事处)
2.对县城公共区域外环境,春节前开展一次药物集中杀灭活动。(县爱卫办)
3.对乡镇集镇公共区域外环境,春节前开展一次药物集中杀灭活动。(清溪场街道办事处、官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开展迎新春”爱国卫生专项活动,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推动全社会践行健康强国理念,从源头上降低传染病传播风险的具体举措,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着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线上+线下”宣传联动,通过发布倡议书、开设专题宣传栏目等方式,运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方式,大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活动,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动手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县爱卫办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迎新春”爱国卫生专项活动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各乡镇(街道),县文明办、县教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团县委、县妇联,要及时将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县爱卫办。于2022年1月20日前,上报一次春节前活动开展简报和图片到爱卫办;活动结束后,于2022年4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及工作图片报送县爱卫办。县爱卫办将及时予以宣传推广。
联系人:张灵惠,联系电话:76668530、18302362342;
邮箱:5621280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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