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医共体医防融合
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医共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
现将《秀山自治县医共体医防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
秀山自治县医共体医防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在维护居民健康中的作用,全面提升预防和救治能力,促进医防融合发展,构建整合型县域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获得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医防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1年底,医共体内医防融合发展机制基本建立。到2022年底,全县医防融合发展机制全面建立,县域内公共卫生与医疗救治能力进一步提升,医防协同更加高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县域卫生健康服务模式基本形成,县域内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率逐年提升,高血压、糖尿病等主要慢性病发生率和住院率、并发症发生率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报告、监测、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进一步巩固,群众健康水平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构建医防融合工作新体制。
1.建立“1+2+X”的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新格局。“1”即县公共卫生专业机构,“2”即两家医共体牵头医院,“X”即医共体成员单位。医共体牵头医院充分发挥牵头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做好医共体内部公共卫生工作总体规划和布局,统一管理医共体内公共卫生资源,统筹优化推进公共卫生各项工作,推进疾病防、治、管、教整体融合发展,建立“三位一体”健康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各医共体成员单位,不断强化医疗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医疗健康服务水平,履行好人民群众健康的“守门人”职责,做好辖区公共卫生管理与服务工作。
2.建立“四员两中心一团队两联盟”工作新体系。“四员”即公共卫生总专员、公共卫生总协调员、公共卫生专员和联络员,由县卫生健康委向各医共体选派。公共卫生总专员由县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担任,负责统筹安排全县公共卫生工作;公共卫生总协调员由县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和医政和药政科负责人担任;公共卫生专员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领导班子中遴选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和协调能力强的班子成员担任;联络员由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别选派1名业务能力强的公共卫生骨干担任。公共卫生总专员负责定期召集公共卫生专员及医共体单位公共卫生相关会议,及时掌握工作情况,根据情况安排列席医共体牵头单位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公共卫生专员和联络员对医共体内公共卫生重大决策和相关事宜进行建议和督查。“两中心”,成立“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和“慢病管理中心”,统筹负责医共体内部公共卫生工作综合管理、质量控制、业务指导、督导考核、绩效评价、资源共享等工作,促进医共体内公共卫生工作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共同提高。医共体牵头单位应严格落实公共卫生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和分配等工作,定期向公共卫生总专员、公共卫生总协调员和公共卫生专员汇报公共卫生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听取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接受监督检查。“一团队”即以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中医药、精神卫生等专业指导机构为主体,组建医共体公共卫生指导服务团队,由公共卫生总协调员担任团队长,公共卫生专员担任副团队长,以“团组驻点”“团组蹲点”等方式融入医共体。通过蹲点服务、团队指导、重点帮扶、培训带教等多层次、多方位服务模式,帮助医共体单位分析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制定绩效评价方案、编制公共卫生工作流程、梳理解决疑难问题、推进服务精细化管理,促进公共卫生工作质量稳步提升。组建县域妇幼健康联盟,由县妇幼保健机构牵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部为依托,建立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诊室,有助产资质的应当建立标准化孕产保健诊室,整合妇科、儿科等临床适宜技术;建立标准化服务流程和质量控制体系,并根据不同等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状况下沉适宜的妇幼健康服务项目,让群众就近享有更好的妇幼健康服务。组建中医药服务联盟,由县中医医院牵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为依托,开展中医诊疗、康复、治未病等服务,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让群众就近享有更好的中医药健康服务。
3.建立“两部一馆一专区”服务新模式。一是优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门诊科室布局,设置妇幼健康部、全科医学部和中医馆、专科服务区。妇幼健康部主要由妇产科(有产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科、儿科、儿童免疫接种、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等相关门诊组成。全科医学部主要由全科门诊、体检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等组成。中医馆主要由中医门诊、中医治未病、康复科(室)组成,中医馆按照规定的建设标准,集中设置,合理布局功能分区,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综合服务区,并营造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开展中医医疗、康复、预防保健服务,康复科(室)按照有关设置要求进行建设。专科服务区主要由急诊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口腔门诊等组成。规模较小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可以根据情况设置全科医学部或其他部,不设置专科服务区。二是根据各部(区)设置和人员配置情况,按照《重庆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组建家庭医生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是优化服务流程,在每个部(区)前置健康管理站,让挂号就医等待时间变为健康管理服务时间,让来院患者、陪伴及其他服务对象有更好的健康服务体验。
(二)建立医防“五融合”工作新机制。
1.建立管理融合机制。一是加强统一管理。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任务管理、考核督导,制定医共体公共卫生任务清单,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推动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公共卫生法定职责,在医共体内建立“共同管理、分级指导、协同服务、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工作机制。二是强化质量管理。医共体牵头医院要根据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要求,统筹调配医疗和公共卫生资源,统一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强化管理和监督,实现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同质化。建立县域内传染病、重点慢性病、精神卫生、职业病及地方病等专病联防联治工作机制,促进县域内专病医防融合,形成专科与全科一体的专病医防服务模式。三是强化领导统筹管理职责。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医疗和公共卫生一元化领导体制,确保在政策制定上协同配套,在工作落实上协调联动。医共体牵头医院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医防融合发展的整体部署和统筹推进。
2.建立队伍融合机制。一是建立公共卫生总专员、公共卫生总协调员、公共卫生专员、联络员派驻制度,完善医共体牵头医院内设立公共卫生管理机构的工作制度,建立鼓励临床医务人员参与公共卫生工作的制度,探索建立公共卫生医师参与临床服务的工作机制。二是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置。将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合理配置到“两部一馆一专区”和健康管理站。原公共卫生科改为职能管理科室,主要负责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监督、考核和数据分析汇总等工作,统筹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三是巩固基层网格化疾病防控体系。建立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片区责任制,鼓励公卫医师加入家庭医生团队,参与签约服务,加强居民健康危险因素的监测、分析、评估、干预和健康管理。强化家庭医生团队与签约服务责任区村社干部、片区民警、网格员在社区疫情防控中的共同责任,健全高效协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前哨”作用,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
3.建立服务融合机制。一是场所标准化。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化服务场所,包括业务用房布局、基本设备配置、装饰装修风格等,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应当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任务和工作内容,加强业务指导。二是服务同质化。医共体牵头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应当指导和监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诊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加强人员培训,促进服务质量同质化。三是流程便捷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以全过程、全周期的健康服务为着力点,打破传统的“挂号→候诊→就医”医疗服务流程,再造“登记/挂号→健康服务→分诊→就医(康复)”的医防融合服务新流程,形成预防、医疗、康复一体化健康服务链。
4.建立信息融合机制。一是加快推进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设完善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老年与妇幼保健、免疫规划、精神卫生等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立基层卫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推进医共体各成员单位间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共享,实现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同步共享、业务协同联动,促进临床诊疗和公共卫生数据的整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二是加快推进基层智能诊疗设备配置和信息系统协同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字化检验检查设备和基层医生辅助诊疗系统配置,充分利用远程医疗系统,为基层医生提供远程技术支持。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整合,推动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信息系统协同服务。
5.建立绩效融合机制。一是建立完善监测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各单位应当根据《关于印发区县域医共体“三通”建设试点监测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渝医改办发〔2020〕3号)和《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基层发〔2020〕9号)文件,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结果,将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任务清单完成情况纳入医共体总体绩效评价,建立对医共体牵头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监测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分配和评先评优挂钩。医共体牵头医院应当将公共卫生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按纳入医共体内部绩效评级考核体系。二是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管理。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中心要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防融合发展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医疗部分可以设置门诊人次、出院人次、签约居民门诊就诊率、预约诊疗、上门出诊、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公共卫生部分可以设置项目服务数量和质量、规范化管理率、签约率、知晓率、满意度等指标。让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在绩效分配中共担责任、共享成果,并与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挂钩。
三、实施步骤
(一)推动试点。2021年1月,挂牌成立县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和慢病管理中心;推进医防融合发展,将中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清溪场镇中心卫生院纳入试点单位;鼓励其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自主开展试点。
(二)制定方案。2021年2月,试点乡镇(街道)完成方案制定,启动试点工作。
(三)监测评估。2021年4月,完成试点乡镇(街道)医防融合发展评价指标设计。2021年12月,对试点乡镇(街道)开展阶段性评估,掌握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四)总结推广。2021年12月,对试点乡镇(街道)进行初期评估,总结推广有效经验。2022年,医防融合发展覆盖所有乡镇(街道)。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医防融合发展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深化县域综合医改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解放思想,给予医共体建设更大的改革空间和政策支持。
(二)明确责任分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医防融合发展运行的指导和监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组织精干力量到牵头医院担任公共卫生专员和联络员,定期参与到医共体内公共卫生管理、决策和指导;牵头医院要加快成立公共卫生管理中心,落实好临床医生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及慢病管理,形成医防融合一体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三)完善信息平台。县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加快完善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医共体各成员单位间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共享,实现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同步共享、业务协同联动,促进临床诊疗和公共卫生数据的整合利用,推动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信息系统协同服务。
(四)强化跟踪评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指导试点乡镇(街道)完善工作方案、开展基线调查,组织开展阶段性评估,加强对试点乡镇(街道)的跟踪指导,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配套政策,总结推广改革成功经验。
(五)加强宣传动员。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开展政策解读,正面引导舆论,让人民群众和广大医务人员充分了解医防融合发展工作,广泛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调动各方面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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