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妇女“两癌”检查及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现将的《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妇女“两癌”检查及救助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秀山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秀山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2020年10月23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妇女“两癌”
检查及救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提高广大妇女健康水平,确保全县妇女“两癌”检查及救助项目顺利实施,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为10000名35—64岁城乡妇女进行免费宫颈癌检查和2000名35—64岁城乡妇女进行免费乳腺癌检查(各乡镇(街道)“两癌”任务数分配详见附件1)。普及“两癌”防治知识,增强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技能,提高“两癌”早诊率。完善妇女“两癌”防治工作机制,探索适宜服务模式,提高基层“两癌”防治水平。逐步降低“两癌”死亡率,改善城乡妇女健康状况。
(二)具体目标。
1.不断扩大“两癌”检查覆盖范围和覆盖人数。逐步提高“两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2.宫颈癌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到60%以上。对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的随访管理率达到95%以上。
3.宫颈癌阴道镜符合率达80%以上。
4.医疗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承担“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5.逐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负责“两癌”工作的妇联干部业务培训参与率达到100%,妇女“两癌”防治知识和政策宣传知晓率达到80%以上。
6.精准实施救助工作,确保受助患者准确率达100%。
二、项目对象和范围
(一)“两癌”检查服务对象。35—64岁城乡妇女(财政供养人员不得纳入),要优先保障农村地区妇女和城镇贫困妇女享受检查服务。
(二)“两癌”检查项目范围。
全县27个乡镇(街道)
三、实施时间
检查时间从2020年1月至12月止。此项目为经常性工作,若无变化,今后将不再下发方案,继续延用。
四、补助标准。
延续的宫颈癌检查项目人均补助49元/例,宫颈癌检查HPV检测试点项目147.7元/例,乳腺癌检查项目补助标准为79.6元/例。
相关要求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国卫基层发﹝2019﹞52号)要求开展服务。以下更新内容除外。
(一)加强机构能力建设,满足检查技术要求。
承担宫颈癌初筛检查的机构须配备妇科检查床和阴道分泌物的检测设备;开展阴道镜检查的机构须配备阴道镜及相关物品;开展组织病理学检测的机构须配备组织病理检测相关设备。
承担乳腺癌初筛的机构须有乳腺临床医生进行临床检查,同时配有7.5MHz以上高频线阵探头的超声检查仪器;开展乳腺钼靶检查的机构须具备钼靶机;开展组织病理学检测的机构须配备组织病理检测相关设备。
(二)准确把握目标人群,严禁超范围检查。各乡镇(街道)要科学安排任务,及早开展检查。各检查机构要仔细核实参检人员身份信息,保证参检人员身份、年龄不超项目规定范围。严格执行一个服务对象在一个检查周期(三年)内只检查一次的规定,避免重复检查。
(三)加强项目质量管理,提高检查技术水平。为保障乳腺癌检查项目质量,乳腺癌检查工作由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及相关专科医生承担。
(四)加强项目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上报信息。宫颈癌检查项目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均需将接受检查的个案信息(无论检测结果是阴性或阳性)及时录入重庆市妇幼信息资源平台—两癌子系统。
(五)落实追踪随访,加强结果反馈。初筛机构在获得检查结果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检查对象,督促异常(可疑)病例进一步检查及治疗,并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随访。
(六)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使用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机构工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人员组织及管理工作。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做好检查、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两癌”检查服务工作。
县妇联负责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目标人群的调查摸底、宣传动员和组织适龄妇女接受检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妇联和“两癌”检查服务机构、乡村医生紧密配合,按照救助工作程序及要求,做好贫困妇女“两癌”患者的情况摸排、信息审核、入库登记、对象选择、社会公示等救助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扶贫工程,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合作与资源整合,协同做好项目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二)争取经费支持。各乡镇(街道)要将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纳入重点工作,争取技术培训、质控等经费及救助经费,确保项目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质量评估。县卫生健康委、县妇联要加强项目监管与质量评估,定期组织质量控制检查,严格技术标准和工作流程,总结项目成效和经验,发现并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两癌”检查项目工作责任落实、目标任务落实、技术质量有保障,切实为保护妇女健康服务,县妇幼保健院在2021年1月15日前将工作自查报告(详见附件4)报送至县卫生健康委。
(四)扩大项目影响。重视宣传营造关注妇女健康,特别是贫困患病妇女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联系方式
县卫生健康委:陈云贵(电话:67794905);
县妇联:杨 阳(电话:67794905);
县妇幼保健院:杨花垣(电话:13628293924)。
附件:1.秀山县2020年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任务分配表
2.秀山县妇女“两癌”检查及救助项目领导小组
3.秀山县妇女“两癌”检查及救助项目技术专家小组
4.秀山县妇女“两癌”检查工作自查报告(参考模板)
附件1
秀山县2020年妇女“两癌”检查
项目任务分配表
序号 |
乡镇 |
“宫颈癌”任务数 |
“乳腺癌”任务数 |
1 |
梅江镇 |
620 |
|
2 |
岑溪乡 |
150 |
|
3 |
石耶镇 |
240 |
|
4 |
溶溪镇 |
450 |
|
5 |
雅江镇 |
270 |
|
6 |
孝溪乡 |
170 |
|
7 |
大溪乡 |
100 |
|
8 |
里仁镇 |
180 |
|
9 |
中平乡 |
150 |
|
10 |
海洋乡 |
100 |
|
11 |
溪口镇 |
220 |
|
12 |
兰桥镇 |
250 |
|
13 |
官庄街道 |
590 |
|
14 |
龙池镇 |
450 |
|
15 |
妙泉镇 |
130 |
|
16 |
清溪场镇 |
1100 |
|
17 |
涌洞乡 |
180 |
|
18 |
峨溶镇 |
350 |
|
19 |
平凯街道 |
720 |
|
20 |
石堤镇 |
210 |
|
21 |
乌杨街道 |
720 |
|
22 |
中和街道 |
1300 |
|
23 |
洪安镇 |
370 |
|
24 |
隘口镇 |
320 |
|
25 |
钟灵镇 |
310 |
|
26 |
膏田镇 |
220 |
|
27 |
宋农镇 |
130 |
|
28 |
县妇幼保健院 |
0 |
2000 |
|
合计 |
10000 |
2000 |
附件2
秀山县妇女“两癌”检查及救助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洪 勇 县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
曾玲玲 县妇联挂职副主席
成 员: 杨 阳 县妇联综合部部长
王秀鸿 县卫生健康委规划财务科科长
鞠小锋 县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科长
陈云贵 县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副科长
雷 杰 秀山县人民医院院长
王建华 秀山县中医医院院长
彭 军 秀山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陈云贵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在秀山县妇幼保健院,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组织、协调、监督、人员培训和信息统计分析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县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3
秀山县妇女“两癌”检查及救助
项目技术专家小组
一、“两癌”检查项目技术专家小组
组
长:田 勇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甘慧君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吴俊仙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成
员: 杨 波 县人民医院妇科主任、主治医师
许俊峰 县人民医院乳腺外科医生、主治医师
张羽峰 县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主管检验师
李晓平 县人民医院妇科医生、副主任医师
周 慧 县人民医院超声科医生、主治医师
严 灏 县妇幼保健院功能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邓丽新 县妇幼保健院妇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易 黎 县妇幼保健院妇科医生、主治医师
张 颖 县妇幼保健院妇科医生、主治医师
赵 力 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科主任、主管技师
技术专家组主要负责全县“两癌”检查项目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等工作。
附件4
秀山县妇女“两癌”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参考模板)
成效与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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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问题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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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下步工作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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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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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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