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峨溶镇卫生院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峨溶镇卫生院是县政府设立的工作单位,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收集、报送辖区内卫生健康信息,建立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提出改进辖区公共卫生状况的建议;
2.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
3.协助开展传染病以及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预防控制,配合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4.做好高危人群、重点慢性病患者的筛查和病例管理;
5.提供心理健康指导服务,实施精神病社区管理;
6.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保健和康复服务;
7.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协助处置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8.按要求提供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机构设置。内设临床综合科、中医理疗科、公共卫生科、医技科、药房、办公室、财务室、医保科、医务科、综合住院部等科室,事业编制人员18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6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9.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244.0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1.2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08万元,主要是预计事业收入减少,房屋建筑老化,住院病人减少,相应的事业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6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0.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8.89万元,项目出20万元,住房保障15.11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9.26万元,项目支出减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20万元。事业收入减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1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19万元,比2023年增加1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19万元,比2023年增加19.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万元,比2023年增加29.6万元。主要是医疗设备彩色多功能多普勒。
本单位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差额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万元,2023年采购医疗设备彩色多功能多普勒。
3.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执勤执法用车 0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 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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