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8-22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精神卫生中心
办公时间:8:00-12:00,14:00—17:00(夏季),8:30—12:00,13:30—16:30(冬季)
办公地点: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官庄街道迎凤路(邮编:409900)
联系方式:023-76862545
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推动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
(三)负责全县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四)负责全县精神障碍患者的诊断和治疗;
(五)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精神疾病康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六)开展全县精神病司法鉴定、精神及智力残疾鉴定;
(七)牵头组织实施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
(八)完成县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