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机关简介 > 下属单位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日期:2024-08-22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夏季);8:00—12:00,14:00-17:00(冬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就诊时间:每日8:00—12:00,14:00-17:30(中午及夜间急诊)

办公地点: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和街道新天地小区附近(邮编:409900)

联系方式:023-76662610

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推动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妇幼健康、儿童保健、健康教育等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三)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健康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四)受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开展的妇幼卫生健康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五)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承担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服务和家庭保健的宣传教育、咨询指导、随访服务和信息录入;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等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六)负责本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汇总上报;

(七)牵头组织实施全县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卫生项目;

(八)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九)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辖区内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十)实施生殖健康检查和计划生育手术。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承担全县计划生育药具调拨、管理、发放,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的建立,对药具人员开展的业务培训;

(十一)开展医学检验、影像、放射等辅助检查;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信息: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我要写信

便民服务热线联系电话:12345

网站技术维护联系电话:023-7666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