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
单位职责:
(一)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管理干部继续教育工作。
(二)承担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
(三)承担村卫生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四)承担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及证书办理工作。
(五)承担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员人事档案收集、鉴别、整理、保管、查阅(借阅)和转递工作;负责出具以档案记载为依据的人事证明材料。
(六)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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