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健康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落实卫生健康工作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规划。
(二)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根据国家检疫传染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依法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负责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 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协调医疗投诉、纠纷的处置。
(六)负责组织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监督落实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八)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完善全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 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十)制定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健康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卫生健康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实施有关国际援助项目;联系社会团体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 工作。
(十五)拟订全县中医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参与制定中医药扶持政 策、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以及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促进传统中医药和民间中医诊疗技术的保护与利用。
(十六)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在县内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市和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 保障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十七)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代管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红十字会、秀山土家族 苗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机关。
(十九)保留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以改革创新 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 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 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 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 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十二)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要建立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