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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MB1917005G/2024-0007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4-06-25 [ 发布日期 ] 2024-06-25

秀山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八)

日期:2024-06-25
秀山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八)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相对人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单位 处罚程序 处罚决定日期
1 秀卫公罚〔2024〕3号 秀山县星豪快捷酒店 公共场所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茶杯、拖鞋,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般程序 6/2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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