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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处罚/强制>办理结果
  • [ 索号 ]
  • 11500241MB1917005G/2023-00237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成文日期 ]
  • 2023-10-27
  • [ 发布日期 ]
  • 2023-10-27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卫生健康委
  • [ 有性 ]
秀山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二十九)
日期:2023-10-27
秀山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二十九)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相对人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单位 处罚程序 处罚决定日期
1 秀卫公罚〔2023〕59号 秀山鸿韵宾馆 公共场所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布草,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般程序 10/20/2023
2 秀卫公罚〔2023〕60号 秀山县苏荷宾馆 公共场所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杯子,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简易程序 9/18/2023
3 秀卫公罚〔2023〕61号 秀山县聚源宾馆 公共场所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布草,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简易程序 9/18/2023
4 秀卫公罚〔2023〕62号 秀山县洪亚宾馆 公共场所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拖鞋,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简易程序 9/2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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