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文化旅游委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践行“两山”论,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凝心聚力,多措并举,文化旅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扎实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不断规范我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全县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
疫情防控常抓不懈,及时落实中央、市、县相关防控要求,认真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做到精准研判、及早谋划。按照旅游景区“有序化”、文化娱乐场所“网格化”、线上场馆“全覆盖”管理措施,深入责任区域指导防控,压实各文旅场所防控责任。充分运用应急广播、景区景点广播等平台,全县热门景区景点实现疫情防控、分流限流、公共卫生宣传全覆盖,同时,做到行业从业人员新冠疫苗应接尽接。
二、结合“扫黄打非”,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积极开展“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以打击销售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侵权盗版出版物等为重点,抓住印刷复制和物流运输两大源头,通过突击检查、暗访巡查,继续对图书、音像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将非法宗教出版物、宗教艺术品及非法音像制品纳入日常执法检查内容。对全县出版市场的证照、规章制度、日常经营规范、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中和街道中心校、实验中学、东风路小学、民族中学及部分乡镇等校园周边20余个书刊店、文具玩具店、综合用品商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销售“黄暴毒”、宣扬邪教迷信等有害内容的少儿书刊、画册、绘本、卡通漫画等出版物,销售盗版教辅出版物及其他非法出版物。
三、扫黑除恶,维持行业健康有序
一是充分利用了微信、QQ群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举措及成效,宣传我县文化旅游行业依法严查黑恶势力犯罪的果断行动,大力宣传文化旅游系统及广大游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正面评价,营造了浓厚宣传氛围。二是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紧紧围绕“政治站位、依法打击、综合治理、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结合文化旅游市场实际,周密部署、明察暗访,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旅游景区景点、网吧、KTV为重点,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等黑恶势力及“黑车”“黑导”等安排专门人员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检查、入企走访等形式,多渠道进行线索摸排。三是在国庆、中秋、春节、两会重要节假日期间,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局、县交巡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针对“黑车”“黑导”“黑社”“黑店”开展检查。在假日期间,坚持每天领导在一线值班,确保了节假日“零”安全事故和“零”有效投诉,从源头有效遏制了旅游乱象,使文化旅游秩序逐步规范。
四、加强执法,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多次联合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持续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进行了A级景区的应急演练。重点检查了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场所内疫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备、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责任、安全制度及安全人员是否到位等工作。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假日旅游市场秩序和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网吧和娱乐场所中秋、国庆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工作通知》,确保“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文旅市场安全,防止发生重大平安责任事故或群体性事件。二是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开展暑期网吧专项整治。在年初拉网排查,登记建档的基础上,加强网吧日常监管,集中开展网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不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等违规行为。三是开展中高考期间文化市场专项检查。对我县部分考点周边环境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业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主动劝导已成年高考生高考期间不上网;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音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在中、高考期间降低经营时候的音量,为考生提供良好的休息及考试环境。四是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整治。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场所内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安全,歌舞娱乐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是否含有违禁歌曲、是否超时经营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五是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督促各A级景区严格落实有序、错峰、限量开放等要求,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强制消费者购物等旅游乱象;对旅行社及在秀门市部旅游包车的管理、旅游合同规范签订、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游、是否擅自增加购物项目、是否存在旅游购物点诱导消费和变相强迫消费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2021年我委采取明查和暗访的形式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525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场所)640家次。其中检查网吧196家次,娱乐场所150家次,电影院17家次,出版经营单位26家次,印刷复制企业33家次,文保单位(文物点)59家次,旅游市场82家次,其他经营单位77家次;警告16家次,罚款57600元,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1家,没收非法出版物200余份。无行政复议和申诉案件。
五、协调推进政务服务
(一)持续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常态化维护优化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政务服务清单事项47项。一是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现“好差评”主动评价数据全量归集,差评整改率、回访率达到100%;二是本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80%以上、平均跑动次数减少至 0.3 次以下,即办件比例达59%;三是完成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数据归集到“渝快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工作,目前已实现平台签发电子证照;四是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在“渝快办”平台发布,实现线上线下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同频服务;五是配置并上线“我要开旅行社”一件事一次办套餐,缩减旅行社设立审核资料,减少跑动次数,持续优化文旅行业营商环境;六是学习并配置旅行社告知承诺制改革,持续简政放权。
(二)认真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一是依申请完成行政审批办件25件。其中,设立审批7件,变更审批2件,延续审批3件,备案登记1件,注销登记9件,变更登记6件;二是集中发布《关于注销部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单位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21〕第1号),《关于部分营业性演出团体单位经营活动状态的公告》(〔2021〕第2号),《关于部分游艺娱乐场所单位经营活动状态的公告》(〔2021〕第3号),注销经营许可96家,其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88家,游艺娱乐场所7家,营业性演出团体1家。
(三)持续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文化旅游服务质量。一是依申请完成行政审批办件25件。一是持续指导洪安边城成功提升创建国家级4A级旅游景区。共有A级景区4家,其中3A级景区1家,4A级景区3家。二是印发《秀山自治县文化体育旅游市场领域和公共服务场所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分工方案》,完成编制《文旅市场领域和公共服务场所质量标准目录及推广任务分工明细表(2021年第1版)》,共收集梳理186项质量标准文旅市场领域和公共服务场所质量标准,在全县文旅行业有关单位全面推广;三是完成全市A级旅游景区“体验式”交叉暗访复核工作。其中:大足区复核我县4家,我县复核渝北区7家。四是召开标准化培训会,积极牵头推进智慧旅游景区建设1家,智慧乡村旅游示范点1家。五是召开旅游交通标识标牌建设座谈会,建设了12块外部旅游交通标识标牌,并建立管理台账。六是联合县消防部门持续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单位3家。七是开展文化旅游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化设置清理。
(四)持续开展志愿者服务。2021年,持续引导3家A级旅游景区设置旅游志愿者服务岗,志愿者素质得到大幅提升,旅游景区服务水平和形象得到较大提高。
(五)推进文化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一是川河盖景区,已完成创建智慧旅游景区总体工作进度90%,预计2022年2月竣工验收;二是兴隆坳农业园区已完成创建智慧乡村旅游示范点总体工作进度60%,公众号已投入使用;三是A级景区、网吧、县文化馆的监控视频全部接入智慧文旅广电云平台。
(六)持续推进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拟定《秀山自治县2021年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协调推进我县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二是持续推进导游人才队伍建设。坚持赛促训,2021年举办首届秀山导游大赛、承办重庆市“巴渝工匠杯”渝鄂湘黔边区职业技能邀请赛(红色旅游导游讲解技能大赛)。组织实施重庆市“巴渝工匠杯”渝鄂湘黔边区职业技能邀请赛(红色旅游导游讲解技能大赛)以及选拔赛,我县参赛选手荣获一等奖、二等奖的优异成绩,得到了上级领导充分肯定。三是组织我县优秀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参加第三届“山水之城美丽之地”导游词讲解大赛暨第八届重庆市导游大赛,并进入复赛。2021年在秀注册导游6名。
(七)构建文化旅游行业信用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退费政策,截至2021年10月,对于我县凤凰旅行社、方舟旅行社长期诚信经营,未出现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情况,已将其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缴存数额降低50%。二是推行实施旅行社设立许可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完成编制《旅行社设立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旅行社设立许可责令改正通知书》、《旅行社设立许可撤销决定书》和旅行社设立许可流程图,明确、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分工。实施信用联合奖惩1件。
(八)支持产业升级发展。印发了《支持旅游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秀山文旅委发〔2021〕3号)。2021年完成文旅企业升规3家,截至2021年底升规在库企业共12家。持续开展宣传营销活动,秀山文化旅游知名度得到较大提高。
六、全面依法监管市场
(一)信用信息工作。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归集上报2021年行政许可信用信息25条;归集上报行政处罚信用信息17条。
(二)完善市场监管信息。健全文旅体市场主体监管台账。持续推广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旅行社网签电子旅游合同覆盖率100%。持续推进落实旅游租车合同备案管理工作。
(三)执法规范化建设。认领“互联网+监管”平台事项125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3次。
(四)投诉工作情况。投诉工作情况。在我县文化旅游行业全面公开12345政务服务热线,覆盖率100%,受理投诉22件,受理率100%,投诉法定结案率100%,投诉调解成功率100%。
(五)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培训。开展普法培训280人次。
(六)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安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拟定了《关于加强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管职责清单》、制定了《秀山自治县文化旅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2021年12月版)》、《关于开展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全县文化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任牌上墙公示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全面明确和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一线岗位人员“两单两卡”试点工作。在中秋、国庆节前召开培训会,督促景区编制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登记台账,从严防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二是全面督促检查文化旅游行业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印发《关于第二届“金山银山”文化旅游节全体工作人员需接种新冠疫苗的通知》、《关于持续推进我县文化旅游行业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委机关疫苗接种落实应接尽接;文化旅游行业疫苗接种完成比率达到100%。三是持续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在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庆前后,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经营企业安全大排查,重点检查了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场所内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情况,消防通道畅通情况,安全责任制公示情况,安全制度建设情况,安全人员到位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建立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台账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严防火灾等恶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文化旅游经营场所安全。
(七)执法改革工作。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规范执法过程、行为,实行执法公示,继续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法治宣传深度和广度不够,宣传方式不够多元化。
2022年,我委将以深入推进我县文化旅游市场执法改革为抓手,全面提升执法队伍建设水平,保证我县文化旅游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具体表现为: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将党的理论与日常执法工作相结合,不断学习有关法律、政策性文件,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通过以案代训的方式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重点抓好案件的办理、录入和信息报送工作,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化、规范化建设。
(二)继续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运动。配合县委宣传部,认真落实“扫黄打非”有关工作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净化出版物市场,严厉打击非法印刷、复制等经营活动,查处侵权出版印刷行为,集中清缴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非法出版物,加大对校园周边盗版教材的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活动,加大对游商地摊销售非法出版物的现象等文化市场监管力度。
(三)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认真落实深入排查存在的各类问题线索隐患。动员文化旅游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确保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取得实效。
(四)排查隐患,持续维护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有序发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加大对人口密集的文化旅游场所的日常排查力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促进督促整改落实。
(五)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渝快办)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工作。
(六)持续开展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围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编制落实一线岗位“两单两卡”,信用体系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文化旅游投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培训等方面工作,对歌舞娱乐场所、网吧、A级景区、旅行社、营业性表演活动等文化旅游经营场所单位,加强监督检查整治。集中开展“两节两会”安全保障、寒暑假网吧整治、中高考护航、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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