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经县委编办审核,2019年第2次县委编委会议审定,设立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为县文化旅游委管理的公益性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
(一)职能职责
负责宣传国家文化方针、政策和法令、开展文化科学知识的普及宣传;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系列活动,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活动和文化下乡活动;繁荣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培训各种文化艺术人才,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铛案;组织全县业余爱好者积极开展社区、广场、企业、校园、乡村等各种文化演出活动;组织音乐、美术、舞蹈、书法、小品、摄影等各种群众文化艺术门类的创作;指导乡镇(街道)文化站和各基层业余文化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保护、管理、收集、整理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内设办公室、辅导培训部、活动演艺部、数字文化中心。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901.74万元,支出总计901.7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47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乡村村晚、惠民消费节、乡村艺术节、送戏下乡等项目经费调增收支。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853.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6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是乡村村晚、惠民消费节、乡村艺术节、送戏下乡等项目经费调增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3.9万元,占95.4%;其他收入39.19万元,占4.6%。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8.64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882.5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16.83万元,增长15.3%,主主要原因是乡村村晚、惠民消费节、乡村艺术节、送戏下乡等项目经费调增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99.68万元,占56.6%;项目支出382.87万元,占43.4%。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4万元,增长52.9%,主要是山东文化交流演出活动暂未完全开展,导致该笔资金在2022年度未使用完,结转到下年度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2.5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5.44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乡村村晚、惠民消费节、乡村艺术节、送戏下乡等项目经费调增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5万元,增长29.3%。主要原因是乡村村晚、惠民消费节、乡村艺术节、送戏下乡等项目经费调增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1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乡村村晚、惠民消费节、乡村艺术节、送戏下乡等项目经费调增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8.64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2.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44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乡村村晚、惠民消费节、乡村艺术节、送戏下乡等项目经费调增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81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乡村村晚、惠民消费节、乡村艺术节、送戏下乡等项目经费调增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费全部支付完。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0.55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县科协转入本单位经费0.55万元用作水电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81.21万元,占9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58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乡村村晚、惠民消费节、乡村艺术节、送戏下乡等项目经费调增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46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2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年度月工资申报基数调增。
(4)卫生健康支出17.24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年度月工资申报基数调增。
(5)住房保障支出21.1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7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年度月工资申报基数调增。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9.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1.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49万元,增长24.4%,主要原因是年度月工资申报基数调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借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2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5.77万元,下降90.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因年中临时安排产生该笔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因免费开放教学办公产生的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境差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购置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因公开会或者培训的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因年中会临时安排产生该笔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因免费开放教学办公产生的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00元,车均购置费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未开展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49.3%,主要原因是参加培训次数减少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2台笔记本电脑设备产生的费用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馆对2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4项,涉及资金347.87万元。
文化馆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主管部门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部门 |
白苗苗 |
联系电话 |
15730845706 |
自评总分 |
77.14 | ||
当年绩效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举办艺术展览,开展美术、书法、舞蹈等各种门类的免费开放培训及免费开放正常运转网络、水电费。充分发挥戏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中的积极作用,以区县为基本单位,组织各级各类戏曲演出团体深入农村基层,为农民群众提供戏曲等多种形式的文艺演出,促进戏曲艺术在农村地区的传播普及和传承发展。 |
举办艺术展览,开展美术、书法、舞蹈等各种门类的免费开放培训及免费开放正常运转网络、水电费。充分发挥戏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中的积极作用,以区县为基本单位,组织各级各类戏曲演出团体深入农村基层,为农民群众提供戏曲等多种形式的文艺演出,促进戏曲艺术在农村地区的传播普及和传承发展。 |
举办艺术展览,开展美术、书法、舞蹈等各种门类的免费开放培训及免费开放正常运转网络、水电费。充分发挥戏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中的积极作用,以区县为基本单位,组织各级各类戏曲演出团体深入农村基层,为农民群众提供戏曲等多种形式的文艺演出,促进戏曲艺术在农村地区的传播普及和传承发展。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 |
全年 |
指标得分 |
说明 | |
艺术讲座场次 |
场次 |
≥ |
20 |
10 |
19 |
5 |
|||
免费开放场次 |
场次 |
≥ |
25 |
10 |
25 |
10 |
|||
艺术推广活动场次 |
场次 |
≥ |
35 |
10 |
34 |
7.14 |
|||
年服务人次(万人) |
万人次 |
≥ |
20 |
10 |
20 |
10 |
|||
演出场次 |
场次 |
= |
262 |
10 |
262 |
10 |
|||
购买服务数量 |
个 |
≥ |
19 |
5 |
19 |
5 |
|||
免费开放 场所利用率 |
% |
≥ |
95 |
20 |
95 |
20 |
|||
群众满意度 |
% |
≥ |
90 |
10 |
90 |
10 |
文化馆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级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 |
免费开放场次 |
≧ |
25 |
场次 |
10 |
25 |
10 |
82.14 | |
艺术讲座场次 |
≧ |
20 |
场次 |
10 |
19 |
5 |
||||
艺术推广活动场次 |
≧ |
35 |
场次 |
10 |
34 |
7.14 |
||||
活动质量认可率 |
≧ |
90 |
% |
10 |
90 |
10 |
||||
年服务人次 |
≧ |
20 |
万人次 |
20 |
20 |
20 |
||||
参与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10 |
90 |
10 |
||||
免费开放场所利用率 |
≧ |
95 |
% |
20 |
95 |
20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馆对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50万元,评价得分82.14分,绩效评价发现了在举办艺术讲座场次和艺术推广活动场次中,举办次数未达到指标值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在筹划活动时,未找到合适的授课专家进行艺术讲座分享。下一步工作建议是谋求多渠道的、全方位的艺术类型,序时推进活动正常举行。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
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白苗苗 023-76685819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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