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 视、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文化艺术、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统筹推进 体制机制改革;指导、管理文化创作生产和宣传工作,把握正确 的工作导向、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推动先进文化发展;负责行 业统计工作。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全县旅游整体 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 广;拟订全县旅游市场开发的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 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4.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推动全县公共文化服务、旅 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基层文化、体育、旅游 设施建设,指导乡镇(街道)文旅经济发展。 5.组织实施旅游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进文化和旅游 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推进广电网与 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6.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 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7.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 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 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承担文化、体育市 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 业发展;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并指 导应急救援工作。 8.负责对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等经营事项的审 核或审批,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承担 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监督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 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9.负责本行业系统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市场 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 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各类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全县一星、二星、三星级饭店评定复核,1A、 2A、3A 级景区评定复核;负责全县四星、五星级饭店和 4A、 5A 级景区推荐及指导工作。 11.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国民体质监测和 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管 理和使用。 12.拟定全县体育竞赛计划,组织全县综合性运动会, 组织队伍参加上级和周边体育竞赛,承办上级交办的体育竞赛; 制定全县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发展规划,开展后备人才的培训工 作;负责等级裁判员和运动员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13.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对直播卫 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规划管理;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 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县广播体系建设。 14.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普查, 履行文物安全督察职责;负责博物馆业务指导;组织实施非物质 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抢救和传承普及工作。 15.拟定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 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牵头拟订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承担文秘、机关内部安全、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建议提案办理、普法、信访维稳、政法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市级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等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资产管理和行业统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委系统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组织拟订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推动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工作;负责离退休职工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县文化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群团工作。
2. 文化文物科。
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文艺创作生产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监督并贯彻实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协调指导文化馆、图书馆、文管所(博物馆)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文物保护重大项目的实施及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牵头乡村文化振兴工作;规划管理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等导向性、示范性重大文化活动。
3. 旅游发展科。
负责编制全县旅游发展规划、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大旅游节庆活动,引导旅游休闲度假以及重点区域、线路推广活动,推动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区域协作;指导全县旅游商品的研发、生产和营销;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新闻发布、媒体宣传、旅游咨询等工作。
4. 体育科。
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组织指导县级大型综合运动会及单项体育赛;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培训、考核等级社会指导员、裁判员;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统筹推进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负责体育彩票监督管理;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县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5. 广播电视科。
负责拟订广播电视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网络安全、设施保护、监测监听监看工作;负责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视频点播节目进行监管;负责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广播电视“户户通”、应急广播等公共服务重大工程;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
6. 产业科(挂内审科牌子)。
组织协调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产业相关工作;负责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产业门类及新型业态融合发展;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对外产业交流与合作;负责产业项目信息库建设;负责全县文化旅游经济运行监测、行业信息发布;指导全县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和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核算、资产管理等内部审计工作。
7. 市场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按照管理范围和权限,负责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备案和年检工作;负责国家和地方有关旅游标准实施;拟订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从业人员的政策法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旅游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负责大数据及旅游行业基础统计管理工作;监管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市场秩序;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服务质量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一星、二星、三星级饭店评定复核,1A、2A、3A 级景区评定复核;负责全县四星、五星级饭店和4A、5A 级景区推荐及指导工作;指导市场行业协会工作。行政编制16 名,设主任1 名,副主任3 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 名。
(三)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4,122.81万元,支出总计4,122.8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4.71万元、下降26.7%,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结转下年,执法支队独立预算,人员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263.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2.36万元,下降21.8%,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结转下年,执法支队独立预算,人员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36.91万元,占96.1%;其他收入127.04万元,占3.9%。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858.86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4,079.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3.29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用于体育事业开支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976.59万元,占48.5%;项目支出2,102.96万元,占51.5%。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3.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7.94万元,下降97.5%,主要原因是资金结转下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00.1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49.33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资金结转减少,执法支队独立预算,人员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7.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8.25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资金结转减少,执法支队独立预算,人员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2.36万元,下降30.7%。主要原因是资金结转减少,执法支队独立预算,人员经费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38.34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5.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6.85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执法支队独立预算,人员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7.71万元,下降18.4%。主要原因是项目开支减少,执法支队独立预算,人员经费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3.48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是资金结转下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1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4万元,增长172.1%,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经费使用该科目核算。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61.84万元,占85.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7.34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项目开支减少,执法支队独立预算,人员经费减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6.66万元,占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46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变动。
(4)卫生健康支出53.49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变动。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00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变动。
(6)住房保障支出65.26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5.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4.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62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执法支队独立预算,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8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5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开支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24.9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7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43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结转下年。本年支出1,104.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6.23万元,增长164.2%,主要原因是用于体育事业的开支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7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控制支出,与年初预算差距不大。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31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检查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36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乡镇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控制支出,与年初预算差距不大。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6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检查与出差增加,车辆使用频率增加。
公务接待费4.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到我县指导业务工作、部分企业到我县考察相关项目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3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控制支出,与年初预算差距不大。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4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控制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53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2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7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6万元,下降98.1%,主要原因是单位会议举办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5万元,下降24.1%,主要原因是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2.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86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执法队独立核算,人员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主要用于采购体育设施、规划制作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3项,涉及资金1127.1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预算年度:2021 | ||||||||||||
预算(单位)名称: |
172-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总体资金情况(万元) |
预算支出总额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财政拨款 |
专户资金 |
单位资金 |
合计 |
财政拨款 |
专户资金 |
单位资金 |
|||||
2874.78 |
976.32 |
976.32 |
1898.46 |
1898.46 |
||||||||
部 |
整体绩效目标 |
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狠抓群众体育工作,竞技体育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加大文旅宣传营销力度,开展四季营销活动。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推进广播电视建设,增加覆盖率。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有效增长。加强文化旅游市场执法监管。 |
||||||||||
年度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性质 |
绩效指标值 |
绩效度量单位 |
权重 |
得分 | |||||
履职效能 |
数量指标 |
创作文艺作品 |
≥ |
10 |
个 |
5 |
5 | |||||
开展文化活动场次 |
≥ |
200 |
场 |
5 |
5 | |||||||
年人均新增文献入藏量 |
≥ |
0.03 |
册 |
5 |
5 | |||||||
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
≥ |
200 |
人 |
5 |
5 | |||||||
人均文献馆藏量(册件) |
≥ |
0.5 |
册 |
5 |
5 | |||||||
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场地、设施全年开放天数 |
≥ |
330 |
天 |
5 |
5 | |||||||
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免费开放服务群众数量 |
≥ |
12 |
万人次 |
5 |
5 | |||||||
组织和参加体育活动 |
≥ |
50 |
次 |
5 |
5 | |||||||
质量指标 |
非遗保护措施 |
定性 |
有所增加 |
5 |
5 | |||||||
广电运行率 |
≥ |
99 |
% |
5 |
5 | |||||||
旅游资源利用率 |
定性 |
有所增加 |
5 |
5 | ||||||||
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
定性 |
有所增加 |
5 |
5 | ||||||||
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推进率 |
定性 |
有所增加 |
5 |
5 | ||||||||
文旅市场监管力度 |
定性 |
有所增加 |
5 |
5 | ||||||||
文旅宣传营销力度 |
定性 |
有所增加 |
5 |
5 | ||||||||
文物保护措施 |
定性 |
有所增加 |
5 |
5 | ||||||||
乡村旅游发展力度 |
定性 |
有所增加 |
5 |
5 | ||||||||
招商引资力度 |
定性 |
有所增加 |
5 |
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10 |
10 | |||||
其他说明 |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填报单位:县文化旅游委 |
单位:万元 |
||||||
专项(项目)名称 |
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 |
是否为扶贫项目 |
否 | ||||
主管部门 |
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项目资金(万元) |
当年财政预算数(A) |
当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165.74 |
296.76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公共体育场馆全年向社会免费开放天数不少于330天,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节假日每天不少于8小时,全年接待人次达到16万人次。 |
我县体育场馆实行免费低收费开放。其中:体育场每周免费开放50小时,体育馆每周开放74.5小时,低收费开放15小时,360天以上。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得分 |
|
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用于提供体育及相关服务的面积比例 |
>=80% |
10 |
35217平方 |
100.00% |
10 |
||
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场地、设施全年开放天数 |
>=330天 |
10 |
360天 |
109.09% |
10 |
||
体育场馆、配套设施、户外场地每周开放时间 |
>=50小时 |
10 |
84小时 |
168.00% |
10 |
||
每年举办或承办体育赛事数量 |
>=10次 |
10 |
27次 |
270.00% |
10 |
||
每年举办或承办群体性体育活动(含群众性体育赛事)的数量 |
>=10次 |
10 |
24次 |
240.00% |
10 |
||
每年举办或承办文化活动、文艺演出、文体讲座、文体展览等活动的数量 |
>=10次 |
10 |
10人 |
100.00% |
10 |
||
每年体育培训的人次 |
>=300人 |
10 |
334 |
111.33% |
10 |
||
每年国民体质测试、运动能力评估和科学健身指导的人次 |
>=5000人 |
10 |
16500人 |
330.00% |
10 |
||
接待人次年增长率(本年度与上年度相比) |
>=40000人 |
10 |
240000人 |
600.00% |
10 |
||
健身人口满意度 |
>=80% |
10 |
85% |
85% |
10 |
||
指标权重合计 |
100 |
得分合计 |
100 |
||||
下一步改进措施 |
|||||||
注: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13个项目完成绩效目标。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申报的内容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提高项目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政补助资金用到实处,避免套取财政资金情况的发生。完善监管措施,加强项目实施监控管理、建立对项目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定期检查制度,强化项目实施单位的责任,及时了解项目实施进展,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时间、计划进度完成建设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6895733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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