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
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依法对涉外统计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
3.管理和指导乡镇、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县情县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6.组织实施全县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对相关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
7.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县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8.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数据中心;组织制定全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9.组织全县统计人员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管理和监督统计工作经费的使用。
10.组织指导全县统计调查研究和统计工作合作交流;参与对乡镇(街道)、县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
11.按照《统计法》和国家、市县相关统计法规和制度,负责全县城乡调查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城镇住户调查、价格调查和其他专项调查,农、林、牧、渔生产情况、农村住户调查及农业现代化监测等工作;开展对城乡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准确收集、整理、上报和编印社会经济统计调查资料,及时向社会各界提供统计调查信息。
12.承担各项普查及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综合业务,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方案制定、宣传、培训、文秘、后勤、普查资料的综合开发和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等工作。
13.围绕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定期不定期开展民意调查;接受县委、县政府组成部门的委托开展专项调查;负责民意调查结果的研究分析,撰写民意调查报告,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民意调查工作;做好与市民意调查中心的衔接协调工作。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秀山县统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核算科,工业投资科,贸易服务科4个职能科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52.29万元,支出总计452.2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5.56万元,下降45.37%,主要原因是本年资金计划细分到社会经济调查大队和民调中心账套。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40.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0.01万元,下降46.31%,主要原因是本年资金计划细分到社会经济调查大队和民调中心账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10万元,占94.2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5.54万元,占5.8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66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5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4.74万元,下降44.69%,主要原因是本年资金计划细分到社会经济调查大队和民调中心账套。其中:基本支出226.90万元,占50.26%;项目支出224.55万元,占49.7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2万元,下降92.80%,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底资金打通使用,结转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5.5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77.45万元,下降47.60%。主要原因是本年资金计划细分到社会经济调查大队和民调中心账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5.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7.41万元,下降47.62%。主要原因是本年资金计划细分到社会经济调查大队和民调中心账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30万元,下降11.19%。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年初预算数,用做发放全国第五次经普普查清查阶段调查员补助。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48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6.97万元,下降47.56%。主要原因是本年资金计划细分到社会经济调查大队和民调中心账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83万元,下降11.09%。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年初预算数,用做发放全国第五次经普普查清查阶段调查员补助。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97.92%,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底资金打通使用,结转资金减少。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2.24万元,占82.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66万元,下降13.77%,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年初预算数,用做发放全国第五次经普普查清查阶段调查员补助。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32万元,占8.5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9万元,下降18.07%,主要原因是我局2023年有1名人员退休。
(3)卫生健康支出19.10万元,占4.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万元,增长109.89%,主要原因是医保调标补缴
(4)住房保障支出18.90万元,占4.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2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6.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0.95万元,下降59.83%,主要原因是本年资金计划细分到社会经济调查大队和民调中心账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4.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49万元,下降55.37%,主要原因是本年资金计划细分到社会经济调查大队和民调中心账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及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4万元,下降78.1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以及按照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6万元,下降39.41%,主要原因是公务车年限已久,去年大修过,今年没有进行大的维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油费、过关费、保险费及维修费用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7万元,下降73.09%,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4万元,下降58.12%,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车没有大修。
公务接待费1.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来秀检查、调研工作等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8万元,下降83.81%,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7万元,增长191.43%,主要原因是本年有大型普查接待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7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30.9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8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产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8万元,下降43.14%,主要原因是该账套下培训费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及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49万元,下降55.37%,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各项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第五次经济普查所需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4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88.48万元。
统计局(本级)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一级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 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统计抽样调查经费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100 | |
四上企业调查数 |
≥ |
240 |
户(套) |
5 |
240 |
5 |
||||
四上企业检查覆盖面 |
≥ |
20 |
% |
10 |
20 |
10 |
||||
统计数据共享 |
≥ |
10 |
场次 |
5 |
10 |
5 |
||||
统计宣传 |
≥ |
2 |
场次 |
5 |
2 |
5 |
||||
统计业务培训次数 |
≥ |
5 |
场次 |
5 |
5 |
5 |
||||
统计业务培训人次 |
≥ |
100 |
人/次 |
5 |
100 |
5 |
||||
乡镇检查覆盖面 |
≥ |
100 |
% |
5 |
100 |
5 |
||||
调查员补助 |
≤ |
50 |
万元/年 |
10 |
50 |
10 |
||||
资料印刷费 |
≤ |
12 |
万元/年 |
10 |
12 |
10 |
||||
数据公布利用率 |
≥ |
90 |
% |
20 |
90 |
20 |
||||
被调查单位满意度 |
≥ |
90 |
% |
10 |
90 |
10 |
||||
2 |
市级抽样调查网络补助经费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100 | |
统计数据共享 |
≥ |
5 |
场次 |
10 |
5 |
10 |
||||
统计宣传 |
≥ |
3 |
场次 |
20 |
3 |
20 |
||||
统计业务培训次数 |
≥ |
3 |
场次 |
10 |
3 |
10 |
||||
统计业务培训人次 |
≥ |
60 |
人次 |
10 |
60 |
10 |
||||
调查员补助 |
≤ |
11 |
万元/年 |
10 |
11 |
10 |
||||
数据公布利用率 |
≥ |
90 |
% |
20 |
90 |
20 |
||||
被调查单位满意度 |
≥ |
90 |
% |
10 |
90 |
10 |
||||
3 |
疫情防控专项经费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100 | |
单位负责隔离点 |
≥ |
1 |
个 |
20 |
1 |
20 |
||||
疫情防控次数 |
≥ |
2 |
次 |
10 |
2 |
10 |
||||
疫情防控天数 |
≥ |
10 |
天 |
10 |
10 |
10 |
||||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定性 |
优 |
20 |
1 |
20 |
|||||
群众满意度 |
≥ |
80 |
% |
10 |
80 |
10 |
||||
疫情防控经费 |
≤ |
100000 |
元/年 |
20 |
100000 |
20 |
||||
4 |
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100 | |
普查对象数 |
≥ |
20000 |
个 |
10 |
20000 |
10 |
||||
普查覆盖率 |
≥ |
90 |
% |
10 |
90 |
10 |
||||
普查质量抽查合格率 |
≥ |
95 |
% |
10 |
95 |
10 |
||||
普查完成时间 |
≤ |
2024 |
年 |
10 |
2024 |
10 |
||||
普查费用 |
≤ |
210 |
万元/年 |
20 |
210 |
20 |
||||
GDP总量 |
≥ |
350 |
亿元 |
10 |
350 |
10 |
||||
成果发布率 |
≥ |
90 |
% |
10 |
90 |
10 |
||||
成果利用率 |
≥ |
90 |
% |
5 |
90 |
5 |
||||
普查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5 |
90 |
5 |
||||
调查使用座机数 |
≥ |
15 |
台 |
5 |
15 |
5 |
||||
民意调查次数 |
≥ |
2 |
次 |
10 |
2 |
10 |
||||
民意调查样本有效数 |
≥ |
90 |
% |
5 |
90 |
5 |
||||
民调任务按计划完成率 |
≥ |
95 |
% |
10 |
95 |
10 |
||||
民调场地租赁 |
= |
15000 |
元/年 |
5 |
15000 |
5 |
||||
民调系统软件服务费 |
= |
12000 |
元/年 |
10 |
12000 |
10 |
||||
有效样本薪酬 |
≤ |
7 |
元/个 |
10 |
7 |
10 |
||||
民调成果利用率 |
≥ |
95 |
% |
25 |
95 |
25 |
||||
委托民调单位满意度 |
≥ |
90 |
% |
10 |
90 |
10 |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统计抽样调查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0万元,评价得分90分,评价等次为合格;
对市级抽样调查网络补助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9.13万元,评价得分90分,评价等次为合格;
对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0万元,评价得分90分,评价等次为合格;
对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89.35万元,评价得分90分,评价等次为合格。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田茂丹 023-76895605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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