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真抓实干,推动统计法治工作纵深发展
县统计局局长 张 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作出了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引领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的论述和部署,又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统计法治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统计现代化发展的“定盘星”“压舱石”,而在经济发展速度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的大环境下,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防治统计造假行为,不断推动统计法治工作走深走实,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是对统计法治工作提出的严峻考验。
学思想,充分认识统计法治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统计法律法规是统计活动的行为准则,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根本依据,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懂弄通统计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法治意识,是做好统计法治工作的第一要义。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统计改革发展文件,对统计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统计工作者必须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把握统计法治在推动统计事业健康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作用,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工作理念,注重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切实提升统计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
重实践,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统计法》赋予了统计机构独立进行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权力,统计部门必须要行使好依法统计、依法行政职责,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一要强化人才培养,通过学习和培训,增强执法人员执法理念和服务意识,既要做到牢固掌握统计制度方法,遵照统计执法程序严格执法,也要正确处理好统计执法、统计管理、统计服务三者之间的关系,致力培养一支敢执法、会执法、善执法的专业化统计执法队伍。二要高质量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执法检查“亮剑”作用,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做到有案必查、有假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确保统计法定职责义务履行到位,维护统计法治权威。三要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协同配合工作机制,要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融入统计工作,与司法、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执法机制,搭建对接协调平台,突出监督信息共享,打造执法“一盘棋”格局,不断提高统计工作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广宣传,多渠道开展统计法治宣传,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做好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是根本。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紧紧围绕统计“八五”普法宣传教育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切实增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广大统计工作者的依法统计意识,持之以恒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稳步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工作,促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积极将领导干部队伍培养成统计普法的“播种机”。二是把统计普法宣传和统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本着“无孔不入,见缝插针”的原则,利用企业调研、年报培训会议等一切合适的时机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治培训,通过观看法治教育宣传片、以案释法讲解等促使统计调查对象切实提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敬畏意识。三是强化新媒体产品的结合。结合统计公报、年定报指标填报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等内容,积极融入统计普法内容,提高统计法治的社会影响力。
前进永无止境,征程未有穷期。作为国家统计工作人员,要自觉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坚决维护统计工作权威,以法治建设的新局面助推统计事业的新发展,以统计事业的新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