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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日期:2020-04-28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一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25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渝府发〔20188)要求,我县开展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我县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全县所有乡镇街道、部门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

20186月,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付强同志担任组长的秀山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由39个部门组成。在县经普办指导下,全县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了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11日至430日,全县400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强化执法监督

县经普办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工作中造假作假责任追究到位。县经普办主动公开普查工作过程,对外公布普查工作咨询电话和普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调查登记期间,统计执法部门与普查办公室联合组成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了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通过强有力的执法监督,维护了我县经济普查工作秩序。

四、确保数据质量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县经普办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响应市经普办号召,我县抽取3个样本普查小区全面核查,并接受了市级质量抽查。质量抽查结果表明,秀山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合格,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939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194.3%;从业人员10.4万人,增长36%;产业活动单位8549个,增长160.2%;个体经营户42816个。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25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939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5242个,增长194.3%;产业活动单位8549个,增加5264个,增长160.2%;个体经营户42816个(详见表2-1)。

2-1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7939

100

企业法人

6775

85.34

机关、事业法人

438

5.52

社会团体

164

2.07

其他法人

562

7.08

二、产业活动单位

8549

100

第二产业

835

9.77

第三产业

7714

90.23

三、个体经营户

42816

100

第二产业

6030

14.08

第三产业

36786

85.92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748个,占34.61%;租赁和商务服务1420个,占17.8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632个,占7.96%。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0806个,占48.59%;住宿和餐饮业7409个,占17.3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665个,占8.56%(详见表2-2)。

2-2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合 计

7939

100

42816

100

采矿业

104

1.31

18

0.04

制造业

565

7.12

2258

5.2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9

0.37

7

0.02

建筑业

123

1.55

3747

8.75

批发和零售业

2748

34.61

20806

48.5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82

2.29

3665

8.56

住宿和餐饮业

377

4.75

7409

17.3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99

3.77

87

0.20

金融业

8

0.10

0

0.00

房地产业

113

1.42

17

0.0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420

17.89

559

1.3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00

3.78

40

0.0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8

0.48

20

0.0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66

4.61

3656

8.54

教育

299

3.77

112

0.26

卫生和社会工作

66

0.83

196

0.4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06

2.59

219

0.5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32

7.96

0

0.00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县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6775个,比2013年末增加4920个,增长265.23%。其中,内资企业占9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03%。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08%,私营企业占97.56%(详见表2-3)。

2-3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6775

100

内资企业

6773

99.97

国有企业

6

0.08

集体企业

7

0.10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1

0.01

有限责任公司

124

1.83

股份有限公司

25

0.37

私营企业

6610

97.56

其他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2

0.03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4040人,比2013年末增加27586人,增长36.1%,其中女性从业人员41810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35765人,增加2150人,增长6.4%;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67692人,增加25310人,增长59.7%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3315人,占12.8%;建筑业17637人,占17.0%;批发和零售业19950人,占19.2%

2-4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104040

41810

采矿业

4129

627

制造业

13315

582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84

250

建筑业

17637

2832

批发和零售业

19950

1003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738

852

住宿和餐饮业

2928

184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342

549

金融业

533

254

房地产业

2338

93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147

342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552

51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00

23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671

1285

教育

9960

6224

卫生和社会工作

3263

215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639

85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8931

2917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89.1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23.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76.6%。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50.77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24.8%,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75.2%

2018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454.98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50.1%,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49.75%(详见表2-5)。

2-5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89.19

350.77

454.98

采矿业

15.95

6.98

22.03

制造业

88.89

43.81

99.4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0.47

14.77

4.07

建筑业

38.29

21.32

104.24

批发和零售业

70.51

28.12

106.6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06

1.69

8.44

住宿和餐饮业

4.74

1.61

5.7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28

0.54

4.85

金融业

1.34


5.00

房地产业

75.74

51.83

33.4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21.17

102.92

35.1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7.04

4.40

4.9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6

57.31

5.2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

0.39

6.38

教育

22.47

2.03

1.26

卫生和社会工作

7.59

4.07

1.2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57

0.58

4.0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8.08

8.32

0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25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698个,比2013年末增长66.2%;从业人员18128人,比2013年末下降27.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697个,占99.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0个,占0%;外商投资企业1个,占0.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9个,占全部企业的1.3%;集体企业5个,占0.7%;私营企业667个,占95.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5.1%,集体企业占0.3%,私营企业占93.0%(详见表3-1)。

3-1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98

18128

内资企业

697

18123

国有企业

9

920

集体企业

5

46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11

219

股份有限公司

4

70

私营企业

667

16865

其他企业

1

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1

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104个,制造业565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9个,分别占14.9%80.9%4.2%。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5.6%11.5%8.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22.8%,制造业占73.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3.8%。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服饰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9.1%18.2%4.3%(详见表3-2)。

3-2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98

18128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5

24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

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57

329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2

36

非金属矿采选业

40

770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

0

其他采矿业

0

0

农副食品加工业

80

681

食品制造业

26

65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52

734

烟草制品业

0

0

纺织业

11

43

纺织服装、服饰业

20

776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8

339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41

461

家具制造业

21

307

造纸和纸制品业

4

6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8

79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6

362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0

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8

387

医药制造业

6

158

化学纤维制造业

0

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3

46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09

2020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6

346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2

772

金属制品业

33

415

通用设备制造业

12

110

专用设备制造业

3

24

汽车制造业

1

16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

33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9

143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9

568

仪器仪表制造业

3

57

其他制造业

8

50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8

94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6

51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2

336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3

68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

280

3-3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45.31

65.56

125.61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09

0.04

0.16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00

0.00

0.0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3.18

6.50

18.07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47

0.07

0.18

非金属矿采选业

2.21

0.38

3.62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00

0.00

0.00

其他采矿业

0.00

0.00

0.00

农副食品加工业

1.73

0.38

2.64

食品制造业

3.43

0.48

3.13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63

0.37

3.56

烟草制品业

0.00

0.00

0.00

纺织业

0.07

0.01

0.12

纺织服装、服饰业

0.63

0.27

3.14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29

0.08

1.01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0.72

0.25

1.67

家具制造业

1.73

0.50

2.11

造纸和纸制品业

0.03

0.01

0.2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17

0.03

0.33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0.91

0.13

1.06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0.00

0.00

0.0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28

1.69

3.53

医药制造业

8.20

1.24

1.49

化学纤维制造业

0.00

0.00

0.0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18

0.66

2.4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8.33

7.51

21.20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7.73

25.87

34.54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48

0.88

9.69

金属制品业

1.08

0.30

1.70

通用设备制造业

0.15

0.06

0.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0.16

0.04

0.16

汽车制造业

0.06

0.02

0.18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10

0.04

0.26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28

0.15

1.57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99

2.71

2.46

仪器仪表制造业

0.10

0.03

0.25

其他制造业

0.05

0.02

0.2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27

0.06

0.28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10

0.02

0.18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8.25

3.92

2.47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3.28

2.27

0.74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8.94

8.58

0.8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5.3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0.6%。负债合计65.5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5.61亿元(详见表3-3)。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4

3-4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万吨

亿米

化学纤维

万吨

成品糖

万吨

卷烟

亿支

彩色电视机

万台

其中:液晶电视机

万台

家用电冰箱

万台

房间空气调节器

万台

粗钢

万吨

钢材

万吨

十种有色金属

万吨

其中:精炼铜(电解铜)

万吨

原铝(电解铝)

万吨

水泥

100.62

硫酸(折100%

万吨

34.51

烧碱(折100%

万吨

乙烯

万吨

化肥(折100%

万吨

发电机组(发电设备)

万千瓦

汽车

万辆

大中型拖拉机

万台

集成电路

亿块

程控交换机

万线

移动通信手持机(手机)

万台

微型计算机设备

万台

工业机器人

万台(套)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23个,从业人员1763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9.5%101.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23个,占100%。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5.7%,有限责任公司占4.1%,私营企业占90.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43.7%,有限责任公司占2.7%,私营企业占53.5%(详见表3-5)。

3-5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23

17637

内资企业

123

17637

国有企业

7

7715

集体企业

0

0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5

482

股份有限公司

0

0

私营企业

111

9440

其他内资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4.6%,土木工程建筑业占3.3%,建筑安装业占6.5%,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75.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45.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0.3%,建筑安装业占0.7%,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53.9%(详见表3-6)。

3-6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23

17637

房屋建筑业

18

7956

土木工程建筑业

4

58

建筑安装业

8

120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93

950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2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02.1%。负债合计21.3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4.19亿元(详见表3-7)。

3-7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38.26

21.31

104.19

房屋建筑业

10.85

4.04

62.39

土木工程建筑业

0.08

0.007

0.27

建筑安装业

0.23

0.04

0.38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27.10

17.22

41.15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25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748个,从业人员1995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92.7%91.9%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28.1%,零售业占71.9%。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27.0%,零售业占73.0%(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0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06%(详见表4-2)。

4-1按行业种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748

19950

批发业

771

5378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56

48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13

75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47

29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1

60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31

371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05

2446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69

426

贸易经纪与代理

6

50

其他批发业

133

483

零售业

1977

14572

综合零售

287

238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304

1582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77

129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73

422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48

1485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42

1054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84

1467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403

2476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59

2408

4-2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748

19950

内资企业

2747

19938

国有企业

3

109

集体企业

1

36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1

2

有限责任公司

35

372

股份有限公司

5

50

私营企业

2670

19039

其他企业

32

33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1

1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0.5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24.6%。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78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8.73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9%358.26%。负债合计28.1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9.29亿元(详见表4-3)。

4-3按行业种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0.51

28.12

109.29

批发业

21.78

8.65

45.04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20

0.24

2.5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09

0.58

8.05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0.66

0.09

1.3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11

0.004

0.23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31

0.58

2.0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4.21

6.46

25.7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59

0.59

2.28

贸易经纪与代理

0.05

0.003

0.11

其他批发业

0.57

0.11

2.64

零售业

48.74

19.47

64.26

综合零售

5.79

1.85

9.6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50

0.16

4.94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90

0.14

4.0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0.96

0.06

1.68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35

0.98

4.70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0.93

13.28

11.19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3.01

0.53

7.57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7.00

1.95

11.07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4.30

0.54

9.46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180个,从业人员254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86.5%-6.1%(详见表4-4)。

4-4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80

2543

铁路运输业

0

0

道路运输业

112

1837

水上运输业

0

0

航空运输业

0

0

管道运输业

1

22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24

184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37

223

邮政业

6

277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9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0.0%。负债合计1.6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44亿元(详见表4-6)。

4-6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92

1.66

8.44

铁路运输业

0

0

0

道路运输业

6.54

1.44

5.83

水上运输业

0

0

0

航空运输业

0

0

0

管道运输业

0.04

0.00

0.08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39

0.06

0.77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0.41

0.05

0.65

邮政业

0.54

0.11

1.11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377个,从业人员292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55.7%67.3%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10.6%,餐饮业占89.4%。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18.3%,餐饮业占81.7%(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8)。

4-7按行业种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77

2928

住宿业

40

536

旅游饭店

8

234

一般旅馆

28

285

民宿服务

2

10

露营地服务

0

0

其他住宿业

2

7

餐饮业

337

2392

正餐服务

245

1990

快餐服务

42

188

饮料及冷饮服务

5

22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2

13

其他餐饮业

43

179

4-8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77

2928

内资企业

377

2928

国有企业

0

0

集体企业

0

0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3

67

股份有限公司

0

0

私营企业

370

2820

其他企业

4

4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7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6.7%。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0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26.6%,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7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25.3%。负债合计1.61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5.84亿元(详见表4-9)。

4-9按行业种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74

1.61

5.84

住宿业

1.00

0.88

0.90

旅游饭店

0.52

0.53

0.37

一般旅馆

0.46

0.35

0.50

民宿服务

0.02

0

0.03

露营地服务

0

0

0

其他住宿业

0.01

0

0.01

餐饮业

3.74

0.73

4.94

正餐服务

3.37

0.70

4.14

快餐服务

0.19

0.01

0.40

饮料及冷饮服务

0.02

0

0.04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

0

0.01

其他餐饮业

0.16

0.02

0.35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96个,从业人员134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860.0%1996.9%(详见表4-10)。

4-10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96

1342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5

5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2

15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69

118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63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98.2%。负债合计3.2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93亿元(详见表4-12)。

4-12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63

3.24

7.9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5.36

2.70

3.08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30

0.04

0.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97

0.50

4.20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11个,比2013年末增长141.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7个,比2013年末下降39.3%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2338人,比2013年末增长52.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75人,比2013年末下降48.8%(详见表4-15)。

4-15按行业种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11

2338

房地产开发经营

17

475

物业管理

30

1311

房地产中介服务

38

199

房地产租赁经营

9

135

其他房地产业

17

21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75.7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4.7%。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6.9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0.6%。负债合计40.0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72亿元(详见表4-16)。

4-16按行业种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5.74

51.84

33.42

房地产开发经营

46.92

40.07

28.72

物业管理

0.77

0.20

1.37

房地产中介服务

0.46

0.08

0.97

房地产租赁经营

0.49

0.04

0.83

其他房地产业

27.10

11.45

1.53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国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法人单位1408个,从业人员910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52.6%179.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2.8%,商务服务业占87.2%。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0.7%,商务服务业占89.3%(详见表4-17)。

4-17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408

9103

租赁业

180

976

商务服务业

1228

812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8)。

4-18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1408

9103

内资企业

1408

910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8.6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8.0%。其中,租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9亿元,商务服务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6.44亿元。负债合计102.9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4亿元。(详见表4-19)。

4-19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18.63

102.91

35.40

租赁业

2.19

0.59

3.84

商务服务业

216.44

102.32

31.56

注释:

[1]本公报中的法人单位,仅包含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25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300个,从业人员1552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35个,从业人员135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807.7%673.1%(详见表5-1)。

5-1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35

1353

研究和试验发展

8

32

专业技术服务业

173

1050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54

27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0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9411.8%。负债合计4.2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7亿元(详见表5-3)。

5-3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6.00

4.26

4.97

研究和试验发展

0.06

0.01

0.14

专业技术服务业

1.71

0.32

3.42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4.23

3.93

1.41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36个,从业人员70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00.0%4.6%。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8个,从业人员72人,分别比2013年末上升100%和下降87.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4.9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188.4%。负债合计57.3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29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07亿元,比2013年下降56.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18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60个,从业人员265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61.5%135.3%(详见表5-4)。

5-4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60

2657

居民服务业

184

1147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45

1205

其他服务业

31

30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0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204.3%。负债合计0.3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43亿元(详见表5-6)。

5-6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00

0.39

6.43

居民服务业

1.50

0.19

2.54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4.18

0.19

3.29

其他服务业

0.32

0.01

0.60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299个,从业人员996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0.6%10.7%。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73个,从业人员8292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20.3%和下降5.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4亿元,比2013年增长600.0%。负债合计0.2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4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0.23亿元,比2013年增长5.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7.18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65个,从业人员325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7.7%53.5%。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6个,比2013年末增长17.9%,从业人员2408人,增长19.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12亿元,比2013年增长9.1%。负债合计0.6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0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6.35亿元,比2013年下降10.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89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206个,从业人员163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28.9%90.8%。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69个,从业人员149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18.9%163.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6亿元,比2013年增长418.6%。负债合计0.5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8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52亿元,比2013年增长100.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33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632个,比2013年末增长41.4%,从业人员8931人,增长12.7%。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3.96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25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部分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全县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3个,比2013年末增长2户;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591.5万元,2013年无。

二、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户,比2013年下降2户,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5.7%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76.6人年,比2013年增长14.3人年。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3267.6万元,比2013年增长836.5万元,增长34.4%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3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详见表6-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0万件(2013年为15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0万件(2013年为8件)。

6-1按行业大类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R&D经费支出

(亿元)

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合 计

3267.6

0.36

采矿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制造业

3267.6

0.42

农副食品加工业

食品制造业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纺织服装、服饰业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家具制造业

造纸和纸制品业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366.2

2.26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309.9

1.34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金属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91.5

3.31

仪器仪表制造业

其他制造业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县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727个,比2013年末增长335%;从业人员5300人;资产总计51.24亿元。

2018年末,全县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660个;从业人员4999人;资产总计50.6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18亿元。

2018年末,全县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67万个;从业人员301人;资产总计0.61亿元;全年支出(费用)0.43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5]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6]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7]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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