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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709431318Y/2024-000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4-02-06 [ 发布日期 ] 2024-02-06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2-06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内外贸易、商务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和实施商务发展规划、行业规划和项目统筹。

2.负责商务市场体系建设,拟订城乡商品交易市场、大型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发展规划;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商务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3.贯彻落实物流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拟订和实施全县物流发展规划,负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及行业管理工作。

4.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应急机制。

5.贯彻落实有关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推进商贸服务业创新发展和品牌建设。

6.负责推进商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创新发展。

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庆展会论坛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会展行业管理和商务节庆展会论坛活动舆情监管等工作,指导、监督商贸领域各类展会促销活动。

8.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实施对外贸易的政策措施和工作目标,指导推动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9.拟订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商贸领域招商引资和立项争资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区域间合作交流。

10.负责拟订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和商贸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

11.拟订和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开展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推动商贸领域信用体系和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负责商贸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行政执法协作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秀山县商务委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规划发展科(挂内审科牌子)、流通科、外经外贸科、服务业发展科。下属事业单位2个: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商务信息数据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57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72.98万元,较去年增加2136.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较去年减少1100.56万元。主要是由于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56万元,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4万元,减少卫生健康支出224.49万元,减少农林水支出37.25万元,减少住房保障支出0.25万元,增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96万元;增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75.3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57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61.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48.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40万元,林水支出2.4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22.92万元,住房保障49.9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2.2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35.5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5.2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50.2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72.9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72.98万元,比2023增加2136.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0.27万元,比2023增加85.2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592.71万元,比2023增加950.29万元,主要是由于增加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等支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比2023减少2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3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不需要重新购买公务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78万元,比上年增加101.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增加了事业服务经费和事业发展经费的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695.13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红英 联系方式:023-76869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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