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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2-02-14 | [ 发布日期 ] | 2022-02-14 |
商务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内外贸易、商务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和实施商务发展规划、行业规划和项目统筹。
2.负责商务市场体系建设,拟订城乡商品交易市场、大型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发展规划;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商务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3.贯彻落实物流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拟订和实施全县
物流发展规划,负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及行业管理工作。
4.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应急机制。
5.贯彻落实有关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推进商贸服务业创新发展和品牌建设。
6.负责推进商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创新发展。
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庆展会论坛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会展行业管理和商务节庆展会论坛活动舆情监管等工作,指导、监督商贸领域各类展会促销活动。
8.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实施对外贸易的政策措施和工作目标,指导推动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9.拟订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商贸领域招商引资和立项争资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区域间合作交流。
10.负责拟订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和商贸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
11.拟订和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开展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推动商贸领域信用体系和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负责商贸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行政执法协作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公文处理、机构编制、政工人事、会务服务、机要保密、机关考核、新闻宣传、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督查督办、节能降耗、档案管理、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后勤保障等工作。牵头拟订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和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机关财务、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会同财政部门做好专项资金审核拨付和商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2.规划发展科(挂内审科牌子)。负责拟订和实施商务发展规划、行业规划和项目统筹,牵头商务领域重大课题研究、重大项目储备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起草综合材料及商务领域重要综合性文件。牵头制定商品市场发展及商业网点规划,加强商品市场规划引导,优化商品交易市场布局和功能,推动完善现代商品市场体系,指导和推进大宗商品批发市场建设。贯彻落实物流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拟订实施全县物流发展规划及促进政策,推进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开放型物流平台口岸规划布局、仓储物流、冷链物流、电商物流、智慧物流和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培育物流主体和物流品牌,推进全县物流行业对外交流合作。负责商务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推进“放管服”改革,承担行政审批及行政审批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商贸领域立项争资、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各类资金投向各类商业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工作。
3.流通科。统筹商贸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贸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负责指导商业业态调整和流通主体转型升级,创新商业模式。指导商圈、商品市场、特色街、夜市等商业设施建设与管理,推进城市社区商业优化发展。引导和促进农村流通和市场建设,构建城乡一体的流通网络体系。负责商场、超市和批发、零售企业的行业管理,牵头促进农商对接、农商互联,做好产销衔接,搞活农产品流通。负责牵头推进商贸行业优质服务、营商环境优化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大中小微商贸企业的培育,负责区域间商务合作和交流。负责商贸领域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商贸领域特种行业和特种商品管理的法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拍卖、再生资源回收、旧货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和备案登记、溯源监管工作,负责汽车流通(含二手车)及老旧汽车更新行业流通经营的监督管理。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和现代药品流通方式推进工作。
4.外经外贸科。负责贯彻执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推动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拟订并实施对外贸易的政策措施和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统筹全县进出口工作。负责研究和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落实贸易便利化措施,统筹开展对外贸易促进活动,指导和推进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出口品牌、进出口基地建设。负责推动全县服务贸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服务贸易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服务外包发展。负责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组织拟定改善投资环境的措施,按照权限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核准和申报工作,指导办理外商投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走出去”发展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拓展国外市场。负责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工作。负责对接海关商检、口岸物流等相关工作,协调推动各开放平台协同发展。负责对外经济贸易统计、运行情况监测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5.服务业发展科。负责贯彻落实有关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和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品牌建设、拓展市场和文化建设等工作,促进行业发展。负责贯彻国家行业标准,统筹指导商贸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和商贸行业技能培训,促进行业自律。负责美食街、绿色饭店、钻级酒家培育创建和“老字号”发展与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庆展会论坛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会展行业管理和商务节庆展会论坛活动的舆情监管等工作。负责统计和分析全县会展业发展情况,规范会展业发展。牵头组织企业参加县内外大型展会活动,宣传推介我县农特产品。负责会展经济的宣传推介,指导、监督商贸领域各类展会促销活动。
下属事业单位2个:
(一)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指导督促商贸、物流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务服务业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宣传贯彻有关成品油管理的政策法规,为加强成品油行业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承担商贸行业安全稳定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及相关服务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市场秩序方针政策,牵头建设完善市场监管服务体系,提出规范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开展商贸领域市场秩序整治。建设和管理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负责推动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和12312平台管理工作。承担商务领域法治建设、普法教育及相关课题调研。接授委托,承办商务领域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等事务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重庆市有关重要生活消费品和重要商品保供应急政策措施,负责拟定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突发性灾害和突发性事件重要商品保供应急工作。负责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组织协调食用油、肉类、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市场调节。
(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信息数据中心。根据电子商务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编制电子商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服务推进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化发展。牵头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为电商扶贫提供技术支持和配套服务。牵头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扩大应用(含农村电商发展),培育和引进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协调支持配送、支付、技术、认证等配套行业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和企业等培育创建工作。贯彻执行信息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利用大数据技术为商贸物流企业提供基础性情报信息和数据信息支持。负责商贸系统信息化建设,推进商贸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数字商务有关工作,承担秀山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涉及商务领域的信息采集录入和更新工作。负责委机关信息网站建设和管理、政务信息统编报及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贯彻落实市场运行方针政策,负责商贸领域统计监测和综合运行分析,调查分析商品供求状况、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并提出建议。负责商贸物流统计,编制有关商品运行和经济运行重要资料报告和经济运行分析报告;负责研究推广商贸物流质量安全标准、技术规范、检测制度和认证体系,推进商贸物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 4215.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215.0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1728.46 万元,主要是由于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6万元,增加卫生健康支出3.99万元,增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02.58万元,减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57万元,减少住房保障支出3.21万元,减少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 4215.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672.09 万元,教育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256.92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3.52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08.3万元,住房保障 32.23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1728.4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10.14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1838.6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215.06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5.06 万元,比2021年增加 1728.4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26.94 万元,比2021年减少 110.14 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行政运行支出;项目支出 3388.12 万元,比2021年增加 1838.60 万元,主要是由于增加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2022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 14.6 万元,比2019年减少 0.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4.6 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 0.1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了公务接待的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 万元,比2020年减少 0.4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了公务用车的行为;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77.08万元,比上年减少 42.26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2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3208.3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执勤执法用车 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红英 联系方式:023-76869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