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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41709431318Y/2021-0004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4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4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2019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内外贸易、商务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和实施商务发展规划、行业规划和项目统筹。
2、负责商务市场体系建设,拟订城乡商品交易市场、大型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发展规划;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商务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3、贯彻落实物流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拟订和实施全县物流发展规划,负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及行业管理工作。
4、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应急机制。
5、贯彻落实有关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推进商贸服务业创新发展和品牌建设。
6、负责推进商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创新发展。
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庆展会论坛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会展行业管理和商务节庆展会论坛活动舆情监管等工作,指导、监督商贸领域各类展会促销活动。
8、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实施对外贸易的政策措施和工作目标,指导推动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9、拟订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商贸领域招商引资和立项争资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区域间合作交流。
10、负责拟订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和商贸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
11、拟订和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开展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推动商贸领域信用体系和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负责商贸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行政执法协作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内外贸易、商务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商贸物流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商务市场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商贸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行政执法协作和对外贸易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庆展会论坛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监督商贸领域各类展会促销活动。下设办公室、规划发展科、流通科、外经外贸科、服务业发展科5个内设科室,有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商务信息数据中心两个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面:有行政编制1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共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9名。
(三)单位构成。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公文处理、机构编制、政工人事、会务服务、机要保密、机关考核、新闻宣传、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督查督办、节能降耗、档案管理、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后勤保障等工作。牵头拟订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和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机关财务、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会同财政部门做好专项资金审核拨付和商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2)规划发展科(挂内审科牌子)。负责拟订和实施商务发展规划、行业规划和项目统筹,牵头商务领域重大课题研究、重大项目储备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起草综合材料及商务领域重要综合性文件。牵头制定商品市场发展及商业网点规划,加强商品市场规划引导,优化商品交易市场布局和功能,推动完善现代商品市场体系,指导和推进大宗商品批发市场建设。贯彻落实物流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拟订实施全县物流发展规划及促进政策,推进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开放型物流平台口岸规划布局、仓储物流、冷链物流、电商物流、智慧物流和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培育物流主体和物流品牌,推进全县物流行业对外交流合作。负责商务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推进“放管服”改革,承担行政审批及行政审批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商贸领域立项争资、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各类资金投向各类商业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工作。
(3)流通科。统筹商贸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贸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负责指导商业业态调整和流通主体转型升级,创新商业模式。指导商圈、商品市场、特色街、夜市等商业设施建设与管理,推进城市社区商业优化发展。引导和促进农村流通和市场建设,构建城乡一体的流通网络体系。负责商场、超市和批发、零售企业的行业管理,牵头促进农商对接、农商互联,做好产销衔接,搞活农产品流通。负责牵头推进商贸行业优质服务、营商环境优化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大中小微商贸企业的培育,负责区域间商务合作和交流。负责商贸领域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商贸领域特种行业和特种商品管理的法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拍卖、再生资源回收、旧货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和备案登记、溯源监管工作,负责汽车流通(含二手车)及老旧汽车更新行业流通经营的监督管理。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和现代药品流通方式推进工作。
(4)外经外贸科。负责贯彻执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推动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拟订并实施对外贸易的政策措施和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统筹全县进出口工作。负责研究和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落实贸易便利化措施,统筹开展对外贸易促进活动,指导和推进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出口品牌、进出口基地建设。负责推动全县服务贸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服务贸易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服务外包发展。负责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组织拟定改善投资环境的措施,按照权限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核准和申报工作,指导办理外商投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走出去”发展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拓展国外市场。负责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工作。负责对接海关商检、口岸物流等相关工作,协调推动各开放平台协同发展。负责对外经济贸易统计、运行情况监测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5)服务业发展科。负责贯彻落实有关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和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品牌建设、拓展市场和文化建设等工作,促进行业发展。负责贯彻国家行业标准,统筹指导商贸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和商贸行业技能培训,促进行业自律。负责美食街、绿色饭店、钻级酒家培育创建和“老字号”发展与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庆展会论坛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会展行业管理和商务节庆展会论坛活动的舆情监管等工作。负责统计和分析全县会展业发展情况,规范会展业发展。牵头组织企业参加县内外大型展会活动,宣传推介我县农特产品。负责会展经济的宣传推介,指导、监督商贸领域各类展会促销活动。
下属事业单位2个:
(1)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承担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指导督促商贸、物流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承担商贸行业安全稳定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及相关服务工作。拟订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宣传贯彻有关成品油管理的政策法规,为加强成品油行业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贯彻落实有关市场秩序方针政策,牵头建设完善市场监管服务体系,提出规范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开展商贸领域市场秩序整治。负责商务举报投诉相关工作,建设和管理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负责推动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和12312 平台管理工作。承担商务领域法治建设、普法教育及相关课题调研。接授委托,承办商务领域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等事务服务工作以及商贸流通重点行业、重点商品的执法工作。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维护公平交易。按有关规定对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重庆市有关重要生活消费品和重要商品保供应急政策措施,负责拟定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突发性灾害和突发性事件重要商品保供应急工作。负责散装水泥的经营的管理。负责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组织协调食用油、肉类、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市场调节。
(2)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信息数据中心。根据电子商务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编制电子商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服务推进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化发展。牵头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为电商扶贫提供技术支持和配套服务。牵头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扩大应用(含农村电商发展),培育和引进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协调支持配送、支付、技术、认证等配套行业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和企业等培育创建工作。贯彻执行信息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利用大数据技术为商贸物流企业提供基础性情报信息和数据信息支持。负责商贸系统信息化建设,推进商贸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数字商务有关工作,承担秀山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涉及商务领域的信息采集录入和更新工作。负责委机关信息网站建设和管理、政务信息统编报及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贯彻落实市场运行方针政策,负责商贸领域统计监测和综合运行分析,调查分析商品供求状况、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并提出建议。负责商贸物流统计,编制有关商品运行和经济运行重要资料报告和经济运行分析报告;负责研究推广商贸物流质量安全标准、技术规范、检测制度和认证体系,推进商贸物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关于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秀山委发〔2019〕9号)明确,将县商务局更名为县商务委员会,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物流管理方面的职责划入县商务委员会。因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商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渝委办发〔2019〕45号)、《关于调整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渝委办发〔2019〕48号)明确将市商务委承担的液化石油气(二甲醚)、醇基燃料管理职责划转至市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委已将相关职责划转至县经济信息委。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决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4,096.56万元,支出总计4,096.5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2.09万元、增长35.0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1050.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了11.4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了5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了1.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了0.06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了1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减少了16.9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减少了247.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了0.4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减少了489.51万元;本年支出合计减少了681.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了1743.69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08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0.60万元,增长34.6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了189.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了1.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了0.06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减少了16.99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增加1355万元;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减少了9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了0.4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减少了4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80.56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6.0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336.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1.60万元,下降22.5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基本支出增加66.1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1.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基本支出减少1.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中基本支出减少0.06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减少了16.99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中项目支出减少176.03万元;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减少项目支出7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减少项目支出48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36万元,占46.36%;项目支出1,253.51万元,占53.64%。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5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3.69万元,增长10,898.06%,主要原因是由于2019年年末才下达了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资金1500万元等项目资金以及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开支,项目未完成进度,资金未拨付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96.5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62.09万元,增长35.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1050.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了11.4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了5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了1.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了0.06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了1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减少了16.9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减少了247.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了0.4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减少了489.51万元;本年支出合计减少了681.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了1743.6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8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0.60万元,增长34.6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了189.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了1.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了0.06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减少了16.99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增加1355万元;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减少了9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了0.4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减少了4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80.09万元,增长154.9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资金1500万元、农村电商发展项目资金300万元、商务扶贫资金1000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6.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1.60万元,下降22.5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基本支出增加66.1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1.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基本支出减少1.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中基本支出减少0.06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减少了16.99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中项目支出减少176.03万元;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减少项目支出7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减少项目支出48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36万元,占46.36%;项目支出1,253.51万元,占53.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6.40万元,增长46.0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2.31万元,占60.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6.40万元,增长122.09%;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7.10万元,占9.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54万元,增长8.89%;卫生健康支出28.72万元,占1.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0.76%;住房保障支出35.77万元,占1.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1万元,增长2.0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2.00万元,下降100.00%。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5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3.69万元,增长10,898.06%,主要原因是由于2019年年末才下达了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资金1500万元等项目资金以及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开支,项目未完成进度,资金未拨付等。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2.31万元,占60.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6.40万元,增长122.09%,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支出的调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7.10万元,占9.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54万元,增长8.89%,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费用增加以及单位两个离休人员的工资调增。
(3)卫生健康支出28.72万元,占1.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0.76%,主要原因是19年年中退休两人,相应减少了卫生健康支出部分支出。
(4)农林水支出16.00万元,占0.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扶贫项目资金支出(秀山县2019年电商培训项目)16万元。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16.97万元,占26.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6.9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35.77万元,占1.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1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公积金配套部分提高。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2.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由于2019年机构改革,粮食相关职能划转给了县发改委,所以2019年没有粮油物资储备相关支出。
(8)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3.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4.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67万元,增长4.71%,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职工的基本工资待遇以及相应提高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公积金的缴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78.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56万元,增长17.4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差旅费以及物价上涨采购办公用品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8万元,下降29.88%,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实施公车改革以来,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59万元,增长209.09%,主要原因是2017年因为公车改革,将我单位2辆公务车产权划拨给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车辆产权在机关事务管理局,使用权在我单位,2018年实际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5万元,由于决算口径要求,2018年决算数据未列费用。2019年根据政府会计准则解释1号规定,产权在机关事务管理局,实际使用的单位作为资产确认主体,因此2019年据实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9万元。由于决算口径的更改,造成决算数据变动较大。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9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商务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1万元,下降27.36%,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实施公车改革以来,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9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7年因为公车改革,将我单位2辆公务车产权划拨给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车辆产权在机关事务管理局,使用权在我单位,2018年实际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5万元,由于决算口径要求,2018年决算数据未列费用。2019年根据政府会计准则解释1号规定,产权在机关事务管理局,实际使用的单位作为资产确认主体,因此2019年据实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9万元。由于决算口径的更改,造成决算数据变动较大。
公务接待费3.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县商务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7万元,下降35.4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0万元,下降11.02%,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48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6.9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56万元,增长17.4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及项目资金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46.15%,主要原因是精简相关会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93.33%,主要原因是当年减少参加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传真通信设备、空调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基本支出1083.36万元:1、人员经费904.71万元,其中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抚恤金等支出。保证了在职及退休职工福利待遇按照标准得到正常发放,未存在挪用及超标准开支情况。有效地维持本单位工作正常运转。2、公用经费178.65万元,其中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工会经费等。我单位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相关费用审核程序,其中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8万元,下降29.88%。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金结构,明确开支范围,细化资金用途,确保部门职责任务顺利完成。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项目支出1253.51万元。主要支出2019年商务扶贫项目补助486万元,完成了隘口镇电商扶贫产业园项目(气调库)的建设;扶贫项目资金支出(秀山县2019年电商培训项目)16万元,在全县范围内实现电商普及培训1600余人次;2019年外贸稳增长专项资金91万元,极大的提升了我县外贸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完成了2019年县市开放型经济考核指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9年,我委突出抓好消费升级、农村电商产业发展、营商环境优化、招商引资和商务扶贫等重点工作,确保了全县商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8亿元;批发零售业销售额214亿元;餐饮住宿行业营业额39亿元。新增限上企业23家、限上个体经营户10家,全县限上企业累计达到128家、限上个体累计67家,市场主体达到3.2万户。新发展武陵生活馆4个、益农信息社263个,新投产电商产品加工线10条,新增自主品牌8个,新上线本土产品29款,电商孵化园新入驻电商企业91家。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农村电商服务(集配)中心,目前建成10个、在建2个;累计开展各类电商培训1.5万人次,新孵化各类网企、网店430个,新增电商从业人员5000余人,累计达到2.6万人。2019年,我县线上线下实现消费扶贫总额14.3亿元。同时扎实开展“渝货进山东”消费扶贫,开通秀山—山东德州物流专线,在德州设立了16个秀山特产销售网点,成功举办鲁渝协作消费扶贫活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单位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单位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人员情况、业务开展需要,逐项做出预算计划,预算合理、不留缺口、不留空项,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评价水平。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部门领导及经办人员相关的政策、业务工作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切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6869316。